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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生发展“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0-15 13:09:11
第一章 规划基础和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省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工作,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2007年开始,每年都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改善工作,以民生实事的方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承诺办好的民生实事已由2007年的8件扩展到2015的三大类、十六个方面、47件。
       这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切实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使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享受到了改革开放成果,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1、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2011-2015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77.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5%以内。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进程加快,2015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3万人。就业动态援助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达到100%。
       2、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显著提高,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2010年的月人均1185元提高到2015年的1935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120元提高2015年的380元。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十二五期间”,143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3、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任务,重建及加固改造校舍704万平方米,全部消除136.6万平方米D级危房。落实“两为主”和“两纳入”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四个同等对待”;建立健全关爱服务体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惠及7万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规划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00余所,建设面积约140万平方米。
       4、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扩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标准化村卫生室。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在80%和70%以上;统筹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75%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为群众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等12类免费服务。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每年受益人群20万人左右。
       5、城乡人居条件和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了一批住房、供暖、供水、交通等关乎民计民生的基础设施项目。“十二五”期间,新增城镇保障性住房16.7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04.3万套,全省超过325万人口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暖房子”工程共有269万户、808万城市居民受益。启动城市“公交便民”工程,累计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5147辆,新建扩建城市公交停车场53.5万平方米,新建城市公交候车亭牌6585个。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共改造农村危房34.4万户,解决110万农村居民住房问题;550.1万农村居民及62.87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6、和谐社会建设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不断深化,公共安全体系逐步完善,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乡(镇)以上大型农贸市场本地检测、监督全覆盖。启动国家安全生产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国创新建设了“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视频监控实现重点公共区域有效覆盖,全省城区、农村、边境、路网、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体系初步形成。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省内乡镇全覆盖,农村文化大院、农家书屋工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送戏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宽带吉林”工程以及全民阅读活动全面推进。

       第二节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二五”时期,我省民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民生改善方面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就业形势仍然严峻。受转变经济方式、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我省就业压力不减。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群体交织,灵活就业人员比例大。企业用工需求总体上有所下降,劳动力市场仍供大于求,总量性矛盾与结构性矛盾并存。
       二是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偏低。2015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01元,居全国第27位,与全国的差距由2010年的3698元,扩大到6294元,要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任重道远。同时,还存在收入构成欠合理以及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等问题。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尚需完善。我省社会保险尚未真正实现人群全覆盖。主要是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问题还没得到很好解决,大量的城镇流动就业人员以及城镇居民尚没有生育保障。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偏低。社会救助体系尚需完善,社会养老问题日益突出。
       四是教育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城乡、区域、校际间办学水平仍有差距,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薄弱学校基础条件和教学水平需要加快改善提高,适应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人口结构变化的学校布局调整还不能满足需要。
       五是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亟待提高。全省卫生资源明显地向大中城市集中、向大型医疗机构集中,基层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城乡差距较大。基层卫生机构普遍存在基础条件较差、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服务能力较弱等实际问题。城乡医保体系尚不完善。
       六是扶贫开发任务依然繁重。截止2015年底,我省贫困人口规模为70万,东、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15个县、市,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占全省的比重达到58%和54.8%。同时,贫困面较大的地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欠账较多。
       七是人居环境仍需改善。生态环境压力进一步加大,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城市基础设施仍存在总量不足、标准不高、运行管理粗放等问题。城市交通负荷不断加大,城市交通发展出现诸多问题。农村生活设施相对薄弱,生态环境脆弱。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我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面临机遇又面临挑战。
       有利条件: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八大报告把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指出:“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表明无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还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都贯穿着切实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这条主线,都以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为目标和归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改善民生的新思路、新目标、新举措,涉及到教育、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主旨就是要下大力气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
       ——民生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三五”规划的总指向、总目标,民生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强调“抓民生也是抓发展”,深刻论述了民生与发展的辩证关系,阐明了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指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解决民生问题的方向和重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召开会议确定十八届五中全会主要议程时提出,“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来制定;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保民生、促民生是这个关键时期关键规划的关键课题。
       ——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突出民生重点。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出台了26条重大政策,支持东北地区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鼓励创新创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企稳回升,加快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提出了“切实解决好社保、就业等重点民生问题”,“全面实施棚户区、独立工矿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条具体意见,表明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将以更大的决心继续改善民生,将以更大的改革勇气、更高的执政智慧破解民生难题,将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民生领域。
       面临挑战:
       ——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保障民生压力增大。目前,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与“十一五”、“十二五”相比,“十三五”期间我省经济增速也将明显放缓,财力增速也会有所下降。我省既需要解决以往由于社会建设不足而长期积累下来的社保、住房、教育、医疗和环境保护等重大民生问题,也需要应对产业转型升级、落后产能淘汰等加大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以及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快所带来的民生压力,这些都需要不断加大投入,资金筹措压力进一步加大。
       ——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民生问题凸显。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但城市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滞后于城镇化的发展速度,出现了优质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看病难、看病贵、上好学校难、上幼儿园更难的困境,出现了城市环境污染、交通拥挤等现象。当前,户籍、教育、社保等一系列事关民生的各项制度仍然呈现二元化特征,造成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工业化、城镇化的脱节 ,并带来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同时,也带来了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突出的问题,给经济和社会带来了一些风险隐患。
       ——民生服务需求增长,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提高。随着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广大城乡居民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需求日趋旺盛,对公共服务供给量和均衡发展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民生问题已不仅是“扶贫济困”,广大群众更需要全面提高生活质量和发展机会,需要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而公共服务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不同职业之间差距较大,尤其是优质的教育、医疗、养老以及公共文化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比较薄弱,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日益突出。

第二章 规划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如期全面完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突破口,着力保障城乡居民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着力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让全省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不断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全省人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顺应民意。既要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又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将群众期盼并且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民生工作的重点。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既要最大限度地整合现有的财力物力和各种公共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又要从我省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使改善民生的力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坚持注重普惠,突出特惠。既要健全制度体系,让广大城乡居民普遍得到实惠,共享发展成果;又要雪中送炭,对困难群体、弱势群体给予特殊关照、更多关怀。
       ——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既要抓住民生领域矛盾最突出、需求最迫切的重大问题,集中资源、重点突破,又要兼顾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群众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统筹规划、扎实推进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要不断强化政府在完善政策、制定规划、增加投入等方面的职责,增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又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金加大投入,努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使群众关注的突出民生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建立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 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创业就业促进体系,充分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活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完善收入分配调节 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让老百姓基本生活无后顾之忧;完善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让百姓更加方便看病就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进一步繁荣群众性文化、体育事业,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建立健全多层次、宽覆盖、多功能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基本完成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建立健全人与自然关系协调的生态环境建设体系,多举措改善环境质量,为百姓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让老百姓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

第三章 “十三五”民生发展重点任务
 
       第一节 稳定和扩大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完善劳动就业公共服务制度,努力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1、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现行的城镇积极就业政策不断向农村扩展延伸。落实促进就业的金融、贸易、产业政策及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补助和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提高就业质量。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完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制度,探索就业应急预警机制。
       2、统筹安排重点群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加强求职指导和跟踪服务,建设1000家就业见习基地。加大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的援助力度,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援助率达到100%。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在农民工相对集中居住的社区和大批量使用农民工企业的所在地,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综合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十三五”期间,全省70%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3、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把城乡全体劳动者纳入职业培训范围,实施劳动者素质提升行动,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继续组织实施高校“双困生”就业培训项目,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
       4、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建立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就业信息发布、创业一站式服务、就业援助、大型公益专项活动等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搭建一批优质创业服务平台。完善乡镇(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推进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第二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把增加收入作为增进民生福祉的中心任务,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多策并举、多措并举,挖掘增收潜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
       1、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建成省、市两级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发布体系,定期发布职业薪酬信息和重点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在内部工资分配中向技术、生产一线等岗位的职工倾斜。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分类指导。完善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
       2、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基本工资标准,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县以下机关全面实施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探索建立市州以上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3、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鼓励支持居民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依法增加红利、租金、利息等财产性收入。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支持居民经营性产权自由流动、交易。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引导新兴产业创业投资,支持金融机构推出多样化的金融理财产品,规范发展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
       4、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到2020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加大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的预防和调处力度。
       5、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土地股份合作、社区股份合作组织。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加农民多种经营收入。积极组织对外劳务输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权益收入。

       第三节 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着力完善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1、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以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巩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成果,继续做好困难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积极推进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实现用人单位职工工伤保险全覆盖。
       2、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体系,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加快推进基本医保跨区域直接结算,做好基本医保与其他救助制度的结算衔接。组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健全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重特大疾病参保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实现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合并实施。
       3、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层次、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健全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占职工平均工资比例,逐步提升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节 完善弱势群体综合救护体系
       进一步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着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综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化大帮扶格局,确保困难群众、特殊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
       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的调整机制。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确定城市低保标准;按照不低于省里规定的最低指导标准确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到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大医疗救治力度,完善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相衔接的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机制。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加强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和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家庭或其他居民家庭的救助。完善灾害救助政策和保障机制。
       2、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并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发展,到2020年每个市、县都要至少建设1个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制度,实现对10000名残疾儿童康复医疗资助。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康复救助。加大残疾人就业促进和保护力度,开展多层次的免费职业教育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累计培训残疾人10万人(次),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3.5万人。全面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推进公共设施设备和信息交流无障碍。
       3、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真正使困难群众都能够及时地得到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在全省普遍开通“法律服务援助直通车”服务,建立城市半小时、农村1小时、偏僻地区2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形成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应援速援应急机制和服务圈。

       第五节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多措并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公民受教育机会公平、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和教育制度规则公平。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强城镇新建小区和旧区改造配套幼儿园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为公办幼儿园配备教学保教仪器设备、信息化网络设备和玩教具等。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奖补政策,补充图书、信息化网络设备、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设备。鼓励优质幼儿园开办连锁幼儿园。清理整顿无证办园,规范社会办园秩序。
       2、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加强农村、城市郊区寄宿制学校建设,2018年全面消除薄弱学校。加强城镇住宅配套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加快城镇学校扩容改造,推动解决学位供给矛盾,逐步消除大校额、大班额。推行城市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3、落实特殊群体助学政策。落实“两纳入”、“两为主”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推进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失学。对在普惠性幼儿园中接受学前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免除普通高中教育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农村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大力扶持特殊教育发展,力争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1所特殊教育学校,支持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继续采取特殊政策,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发展。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着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招聘特岗教师约3000名;实施省属师范生免费教育项目,每年培养省属免费师范生约500名。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城市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支教。落实贫困县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发放、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教师地位和待遇。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最低标准提高到基础工资的30%,有条件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浮。

       第六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均衡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免费提供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免费开展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为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逐步将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等重点任务和能力建设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贫困地区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儿童健康水平。加强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治。
       2、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强化村卫生室网底功能,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分级诊疗制度,确定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病种,鼓励引导患者合理就医,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协作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均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每个街道建成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专家轮流坐诊机制,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实现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每年订单定向免费培训100名乡村医生。推进中医药发展,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健全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体系。
       3、健全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坚持完善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减轻群众用药负担。推动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力争到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进一步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监管机制。强化短缺药品监测和预警,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七节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规范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着力调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供应结构,重点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逐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住房需求。
       1、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创新住房保障模式,推进保障性住房由集中建设向实物建房与住房补贴相结合方式转变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使用、退出等环节 的制度设计,明确准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全过程、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加快全省住房保障工作信息化进程,推进部门信息联动和数据共享,健全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机制,对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规范住房租赁管理。
       2、继续加快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林业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国有垦区棚户区等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将城市危房和城中村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抓好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配套基础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3、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加强资金筹措监管,落实建设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档案管理和产权登记,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4、完成“暖房子”工程建设。加快城镇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实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和房屋保暖能力。完成全省“暖房子”工程改造工作。

       第八节 加快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力量主体作用和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确保城乡老年人共享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
       1、切实保障基本养老需求。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的供养标准,有入住机构养老需求的,全部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适当扩大发放范围,稳步提高津贴标准。落实贫困老人入住机构补贴制度和居家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
       2、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作用,做好农村留守、独居、失能等困难老人和特困人员的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养老服务能力,开展医养结合等新型养老模式,促进养老服务城乡、区域之间均衡发展。到2020年,社区居家照料服务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5%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村屯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4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6张。
       3、加大社会参与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方式不断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创新。到2020年,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占全部养老机构床位总数70%以上。
       4、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采取岗位培训、职业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借助专业培训机构力量,对养老机构中在岗未经过培训的养老护理员和社区养老服务员进行岗位培训,实现100%持证上岗。

       第九节 丰富群众文体生活
       以基层文体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实用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群众健康幸福指数。
       1、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网络,重点加强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全部达标。继续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统筹推进乡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中小城镇数字影院建设工程。深入实施“宽带吉林”工程,2020年底,全省城市城区和大部分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实现光纤到户,城市家庭具备100Mbps宽带接入能力,农村家庭具备20Mbps以上宽带接入能力。
       2、提升文化服务水平。统筹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布局,合理配置资源,继续巩固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实施送演出下基层,每年安排3000场演出;巩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基础,确保一村(行政村)一月免费观看1场数字电影。继续办好“市民文化节 ”、“农民文化节 ”,不断提高活动质量,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创建活动,积极开展面向农民工和残疾人等群体的公益性文化服务。继续实施全民阅读工程,加快书香吉林建设,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基本阅读权益;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工作,每个农家书屋每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适当增加数字报刊等出版产品和服务,推进数字农家书屋建设。推动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免费开放。
       3、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全民健身百日行”、“全民冰雪活动季”系列活动和“全民健身日”活动。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城市公园和空置场所,新增一批公众健身活动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锻炼设施,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加强和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儿童参与健身创造条件;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率达到70%以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 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力争实现市州、县(市)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公园全覆盖。

       第十节 全面推进脱贫攻坚
       按照全面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的总体要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到2018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019年攻坚扫尾;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1、加大片区攻坚力度。统筹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攻坚,将落实片区实施规划及扶贫开发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现系统对接、同步推进。持续加大对片区的投入力度,集中建设一批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民生等重大社会事业项目,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2、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实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精准锁定户、村、县、片等工作对象。突出扶贫项目内容、投资规模、受益主体的针对性,因人因村实行差异化扶持措施。落实帮扶力量,确保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落实到人,健全全程受控精准扶贫体系。在建档立卡“回头看”基础上,整合数据信息资源,建设省市县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扶贫大数据库;及时更新录入数据,确保贫困人口动态精准在册,实现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精准化管理;深化扶贫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行业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展工作成效考核、科学决策等提供支撑。
       3、积极推动精准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支持其发展具有一定区域特色的产业,提高增收能力,尽快实现脱贫。结合土地整治、流域治理、城镇化、土地流转、生态保护等,统筹推进安居移民、避灾移民、生态移民,实现易地搬迁脱贫和结合生态保护脱贫。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扶贫兜底。对因病致贫的家庭,加大民政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扶持,积极开展定向救助。对因灾、因学等其他因素致贫返贫的贫困家庭,通过一事一议帮扶脱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4、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加快贫困地区农村路网建设,用3年时间,全省贫困县(市)中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0%。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全面巩固提升贫困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到2018年实现贫困村屯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提高群众用电质量,到2018年,全部解决贫困地区7.4万户“低电压”问题,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保证在99%以上。优先实施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到2018年年底,完成建档立卡中的6.87万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但无能力改造的特困户提供保障性住房。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文化、卫生、医疗等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
       5、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组织开展“千个单位包村、万名干部包户、百万党员”参与的包保活动。建设社会扶贫对接平台,组织民营企业实施“千企帮千村”,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发挥妇联、共青团等公益平台作用,帮助贫困妇女和儿童。做好“金秋助学”活动。

       第十一节 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公交便民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切实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基础设施服务水平,着力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大力开展以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燃煤锅炉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管控、建筑及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治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清洁空气行动。强化监督管理和排污者责任,推进企业加快技术和环保设施改造,提高排放控制标准。加强煤烟型污染防治,加快淘汰小锅炉;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严格各类建筑施工管理,加强城市软硬覆盖建设,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严格管控户外烧烤、餐饮油烟排放和季节 性秸秆焚烧,对秋冬和冬春季节 雾霾高峰期采取管控措施,减少重度污染天气,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加快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供水、供热、供气项目的改造和建设。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推广电能清洁取暖,实施“煤改气”供暖,鼓励城市新建区优先使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全力推进“气化吉林”工程建设。加快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到2018年,基本改造完成城市地下老旧供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各类管网,城市排水系统得到有效改善。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20年,开工建设1000公里左右地下综合管廊。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松花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提升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延吉、通化、松原等20个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建设,推进长岭县、扶余县、安图县等转运体系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强化非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推进大件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有机垃圾分类处理。
       3、完善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轨道交通、地面公交为骨干的城市客运交通体系。有规划的新建一批道路桥梁,进一步缓解交通压力。重点加快客运综合枢纽建设,加强对新区、保障住房小区和城郊接合部的线路布局,提高公交线网密度、公交站点覆盖率和公交车准点率。保持每年更新、新增一定数量的公交车及相应配套设施,到2020年末,全省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车2000辆,全省二级以上客运站具备网上售票、手机售票和自助售票能力。
       4、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按照每两年启动400个村的计划,启动1200个省级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推进农村道路、电网、安全饮水、信息网络、邮政储蓄、农村校舍、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村镇医疗、公共文化等农村社会事业。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小区)自建有机肥、沼气、生物燃料块等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加快农村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力争到2020年,启动实施150万户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基本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序排放、有效治理。

       第十二节 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安全
       扎实推进“平安吉林”建设,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治安等为重点,构建城乡居民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四有两责”,加快完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深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和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园区)、阳光厨房、寻找笑脸就餐、便民服务站创建活动,打造饮食用药安全放心品牌。建立全省统一的覆盖“四品一械”的食品药品可追溯监管平台,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电子追溯信息入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药品电子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100%。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过程控制,在餐饮服务单位全面推行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利用率达到总量的90%以上;加快推进药品新版GMP、GSP认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00%符合GMP、GSP质量管理规范。强化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夯实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移,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快建设以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为主,集风险评估、预警、管理、交流为一体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 的建设,完善相关法规规章 和技术标准体系。
       2、抓好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立体化、系统化,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运用工作,到2020年基本达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应用目标。抓好公共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公共场所的安全保卫和公安监所的安全文明管理。以防范和应对公共领域风险为重点,开展经常性排查预警、专项治理、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舆论引导,有效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夯实社会治安防控基础,推进和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推动社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向农村延伸,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强社区(驻村)警务室建设,积极推进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对可能危害社会安全重点人员的管控,切实做好对两新组织、流动人口、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
       3、保障生产安全。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规警示教育体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五大体系建设。前移安全关口,严把项目设计、规划、审批等环节 ,实现源头治本。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森林和城乡消防安全,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定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实现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充分融合、互联互通。
       4、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积极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具备条件暂缓实施,从源头上防范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强化基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提高就地化解矛盾能力。

第四章 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把改善民生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头等大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改善民生方面的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健全民生问题决策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在参与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第二节 强化投入保障
       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将每年新增财力的主要部分用于改善民生,确保资金投入向弱势群体倾斜、向薄弱领域倾斜、向农村倾斜、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强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形成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拓宽民生项目筹资渠道,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

       第三节 狠抓推进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每个年度都确定一批民生工作的实事,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加强民生项目建设,建立民生项目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提高办事效率。定期公布民生工作推进情况和监测指标,以群众满意度、社会和谐度来衡量民生工作成效。加大民生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的浓厚氛围。

       第四节 健全政策创新机制
       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认真梳理和完善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各项政策,完善民生政策体系。科学谋划、不断实践,科学制定解决民生问题的系统规划,努力创新民生工作的各项政策举措,为民生工作全面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策和制度保障。

       第五节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推动社区资源共建共享,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成果的方式开展民生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民生领域,制定相关的扶持优惠政策,采取公助、互助、自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或其他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产品市场,兴办社会公共服务业,形成有序竞争、服务良好的公益事业发展新格局。

       第六节 建立监督考评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民生目标管理体系,把民生工作绩效作为干部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加强民生工作。探索构建民生政策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公共决策的监督和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民生工作水平。完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活动,推动民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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