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吉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关于《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草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7-02-15 09:55:50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省人民政府拟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的规章进行风险评估的通知》(吉府法发(2016)122号)要求,受政策制定单位委托,中计信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条例制定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五大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建议“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的要求,吉林省发改委代省政府起草了《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对于我省巩固“禁塑”成果,提升法律效力,将“禁塑”工作纳入法律体系,使行政执法更加具体、明确、可操作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省生态环保和新兴产业发展。

  二、条例主要内容

  《条例》草案送审稿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禁塑”范围;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与执法权限;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了“禁塑”立法实施的经费支持;设计了“禁塑”目录制度、塑料制品进货与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以及可降解塑料制品标识制度;强化了商场和综合市场法人主体的监督管理职责。

  三、条例制定与实施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条例制定与实施可能产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条例制定与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控性遭质疑可能带来的风险;条例制定与实施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经营单位所产生的社会稳定的风险;以及对区域消费者消费习惯及消费成本变化影响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

  四、条例制定与实施过程主要采用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条例制定及实施过程中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1、健全宣传舆论引导;

  2、强化多部门协同;

  3、健全信息披露与监测预警机制; 

  4、健全公民利益表达与参与机制;

  5、及时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政策制定与实施影响的公众对政策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如需了解《条例》及稳评工作的详细内容,可联系政策制定单位或稳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六、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政策制定单位、稳评机构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有效日期

  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政策制定单位及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制定单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稳评机构:中计信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苗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121833

  电子邮箱:zjxgsjlzjx@163.com

   

上一篇: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公告
下一篇:吉林省项目稽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