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以及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对省人民政府拟定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的规章进行风险评估的通知》(吉府法发(2016)122号)等文件的要求,受政策制定单位委托,中计信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吉林省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建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稳增长、扩就业、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积极性,有效引导创业投资助力实体经济,加快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按照“服务实体、专业运作、信用为本、社会责任”总体原则,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该《政策措施》。 二、政策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送审稿)包括九个方面,二十三条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培育充满活力、各具特色的创业投资主体。 (二)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渠道。 (三)加大引导扶持创业投资力度。 (四)完善国有创业投资管理制度。 (五)实现创投资本市场化退出。 (六)优化创业投资市场环境。 (七)促进创业投资行业双向开放。 (八)加强创业投资行业自律和服务体系建设。 (九)强化政策落实。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可能受政策制定与实施影响的公众对政策的态度、意见及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如需了解《政策措施》及稳评工作的详细内容,可联系政策制定单位或稳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四、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政策制定单位、稳评机构发表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有效日期 公示日起,6个工作日内。 六、政策制定单位及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制定单位: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稳评机构:中计信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431-89121877 电子邮箱:zjxgsjlzjx@163.com 七、附件 《吉林省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建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送审稿)
2017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