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扶优扶强、传承创新、提质增效”原则,经各项目单位申报,市州发展改革委、中医药管理局审核,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经研究,现将拟推荐备选项目单位予以公示: 一、中医药科研机构推荐单位 1、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二、中医(民族医)医院推荐单位 1、辽源市中医院 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3、松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4、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5、长春市中医院 6、延边朝医医院 欢迎社会各界对以上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假名,且线索不清的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举报电话: 0431-88905449 省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举报电话:0431-88904063。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
2017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