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解读《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
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是推动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是吉林经济的重要支撑。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对富民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一时间,吉林大地迅速掀起了一场解读《意见》、落实《意见》的热潮。
那么,省工商局将对《意见》中的具体政策如何解读?下一步我省工商系统将出台哪些措施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围绕《意见》中发展民营经济的具体政策,省工商局副局长关景富重点介绍了省工商局在放宽准入领域和条件上实现的四大突破。
一是简化审批登记程序。为鼓励民营市场主体发展,着力解决审批难、办照慢的问题,我省率先在全国变审批制为注册制,变“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也就是说,今后除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事项外,其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变为后置。市场主体可以先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证件。
二是放宽企业出资方式。《意见》提出,允许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和林权等,这几类市场主体需求最为迫切的无形资产作价出资,最高可达到注册资本总额的70%。以知识产权出资为例,如果该产权评估价格为70万元,那么股东只要再拿出30万元的现金,便可注册一个注册资本100万元的公司了。
三是允许住宅作为经营场所。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只要经有利害关系的行为相对人同意,就可以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可以解决类似信息咨询、动漫设计等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企业的经营场所难题。
四是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截至2012年末,我省共有99.1万个体工商户,占全部民营市场主体的86.1%,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意见》提出,支持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在不重名前提下使用原名称。比如,某个体工商户原名称为“长春市南关区光明日杂经销店”,升级后只要不与其他同行业企业重名,可以使用“长春市南关区光明日杂经销有限公司”的名称,从而保持延续性和一致性,便于企业巩固客源,扩大市场。
谈到如何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关景富表示,下一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将把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意见作为重点工作的任务,摆上突出位置,重点抓好“五个服务”。一是进一步做好政策优化服务。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用好、用足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最大限度地调动全民创业的积极性, 发挥好政策措施的催生、快生、优生效应。二是进一步做好准入登记服务。加强各级登记注册窗口建设,落实好“一次性告知”、“一审一核”、“限时办理”、“预约服务”、“延时服务”、“绿色通道”等制度,不断提高网上登记、网上年检效能。三是进一步做好创业引导服务。坚持做到提前介入、重点指导、跟踪服务,进一步优化重点项目市场主体准入、市场主体信息分析发布、市场准入诉求处理和导办、规范无照经营“一对一”指导、网上咨询、自主创业培训辅导等服务举措,激发创业热情,增强创业信心,推动市场主体做多、做大、做强。四是进一步做好主体成长服务。继续发挥好“三大融资平台”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快推动广告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广告骨干龙头企业。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资经营主体有序发展。充分发挥个私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五是进一步做好监管执法服务。继续改进执法方式,积极推进和谐执法,对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无同类违法行为记录、无社会危害后果、能及时改正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教育为主,从轻处罚。深化信用分类监管,加大打假维权服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策令人鼓舞,前景令人振奋。关景富说,全省工商系统将上下联动,认真抓好落实,开展“千名领导干部下基层,万名工商干部助企业,三级工商机关解难题”活动,积极出台更多支持政策,全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