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6]593号)和《吉林省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省工信厅会同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对全省各地区上报材料进行核查,对延吉等地区运营车辆进行了现场重点抽查,按照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原则及标准进行了初步核算,现将符合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要求的车辆信息初步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1日—9月27日。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省工信厅或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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