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查重点
1.有融资意向的投资5000万元以上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参见附表1);
2.有融资意向的工业新动能企业(参见附表2);
3.可能存在流动资金续贷问题的重点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5000万元以上,参见附表3);
4.需要其它金融服务需求(银行信贷以外)的重点工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2亿元以上,参见附表4)。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将本通知转发所属县(市、区),并于4月23日前将附表电子版(excel格式)汇总后统一报省工信厅。
2.各市(州)、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3.各市(州)、县(市、区)可结合本地产融合作实际,组织域内金融机构与企业开展对接,并将成果报送省工信厅。
联系人:潘 斌 88906137
宫 克 88904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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