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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3-21 11:22:40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贯穿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举措。全省上下务必切实把握其深刻内涵和战略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重大意义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吉林是农业大省,经过多年努力,吉林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担负着重大的政治责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吉林发展全局,事关吉林“三农”创新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家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现代化的成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使广大农民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吉林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建设现代化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转换发展动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以产业兴旺为重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要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动乡村产业向高质量转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和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吉林的必然要求。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以生态宜居为关键,保护和利用吉林生态优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行乡村绿色发展方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焕发新时代乡风文明新气象的必然要求。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以乡风文明为保障,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互促,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大力推进文化振兴,建设具有关东特色的文明乡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幸福美好吉林的必然要求。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建设繁荣、富裕、美丽的现代化农村,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实现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
 
  二、振兴基础
 
  吉林省作为国家老工业基地和重要商品粮基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重中之重”战略定位不动摇,不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加快构建。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突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战略。全省传统农业加速向现代农业转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2017年粮食总产量达到744亿斤历史高点,连续五年稳定在700亿斤阶段性水平,稳居全国第四位,支撑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越来越强。农业工业化进程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到5252个,超亿元企业达到290户,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5000亿元。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改善,建成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1900多万亩,农作物良种化全覆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现代设施装备、先进科学技术广泛应用,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土地制度、经营制度、产权制度、支持保护制度为重点的农村改革全面深化,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初步完成,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成为主导模式,土地流转率达到41.57%,以新型经营主体经营为方向的格局基本形成,农村改革为农业农村发展积蓄了新动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农村电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不断涌现。
 
  (二)农村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加强。
 
  大力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西部河湖连通、黑土地保护等重点工程,农田、林地、草原、湿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44.2%,湿地保护率达到43%,化肥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农作物秸秆、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79%、67%。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开展“厕所革命”,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正在成为农村生产生活的基本模式。
 
  (三)农村民生持续改善。
 
  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增速连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和GDP增速,2017年达到12950元。农村脱贫攻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实现664个贫困村退出、51.7万人脱贫,贫困发生率由4.9%下降到1.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4G网络覆盖所有乡(镇)。农村电网全面升级。农村公路实现“村村通”。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8133所,60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成为中西部第一个、全国第八个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省份。持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累计建设改造重点村2854个,创建美丽乡村390个,打造美丽庭院干净人家65万户,绿化美化村屯3800个。
 
  (四)农村社会文明焕发新气象。
 
  深入实施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工程,“新时代传习所”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广泛开展“乡村好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加大传统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公序良俗宣传教育和行为养成,引导农民破除厚葬薄养、大操大办、人情攀比、赌博迷信等陈规陋习,弘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家庭和睦、孝敬父母等优良村风民风家风。农村文化大院丰富多彩,综合文化站实现乡(镇)全覆盖,75%的村建成文化小广场。“吉剧振兴”“吉林印记”“农民文化节”“文化惠农直通车”等一系列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开展,“满族渔猎文化”“朝鲜族民俗”等一批文化品牌已成为展示吉林形象的名片。文化与产业发展不断融合,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13个、全国最美休闲乡村20个,全省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达到3700户。
 
  (五)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全省9270个行政村及各类乡村组织党的建设全覆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彰显,村干部创业致富引领作用不断凸显。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全面建立并得到有效贯彻,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全面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建立健全。普法教育和平安乡村建设实现常态化,扫黑除恶行动全面展开,农村黄赌毒、邪教、村霸得到全面遏制,农村治理持续强化,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三、机遇与挑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乡村振兴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亿万农民的创造精神,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伴随“一带一路”建设和国家对外开放提速,我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空间和条件将进一步拓展和优化。同时,国际农产品贸易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突出,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省作为农业大省,担负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提高农业竞争力、妥善应对市场风险任务更加艰巨。
 
  居民消费结构加快升级,中高端、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加快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是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同时,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实现保供给与提质量、增收入、优生态协调发展面临诸多挑战。
 
  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与质量提升的新阶段,城市辐射带动农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民非农化进程加快,为规模经营和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凋敝化问题日益突出,延续乡村文化血脉、保留乡村乡愁记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重塑城乡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
 
  总体看,我省农业农村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和重要转型期,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和困难同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三农”工作作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发挥优势,顺势而为,全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全面把握中央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吉林实际,既要精准谋划近期目标路径,又要科学描绘远景蓝图,构筑吉林乡村全面振兴制度框架,为农业大省迈向农业现代化强省筑好基、布好局、引好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七条道路”、推进“五大振兴”重要论述和对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重要指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三个五”发展战略,推动中东西“三大板块”建设,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吉林特色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制度,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强化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乡村振兴的规划体系和政策体系,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强化要素支持和制度供给,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省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把农民群众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的期盼作为驱动力,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依靠农民,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农业现代化引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农业质量、效益,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改革创新。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以改革开放最大限度地激发乡村创新活力,以科技创新引领和支撑乡村振兴,以人才汇聚驱动和保障乡村振兴,构筑乡村振兴发展新引擎,增强乡村持续发展后劲,推动老基地焕发新青春、新业态增添新动能,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劲支撑。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注重中东西部不同特征,注重规划先行、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典型带动。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
 
  三、发展目标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一)近期目标。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各部门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以上,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和GDP增速;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三年行动取得丰硕成果,绝大多数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县级以上文明村和乡(镇)占比达到50%;基本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任务,行政村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左右。
 
  到2022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质量提升、效益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以上,国家绿色大粮仓的地位更加稳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深入,粮食、畜禽乳、水产、园艺及山林特产品加工业呈现集群发展态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提高到2.5:1,生态安全食品供给基地建设基础更加稳固。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脱贫攻坚成果更加巩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持续改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村生态建设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弘扬。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能力普遍提高,党对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建设与振兴发展模式,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县乡村典型。    
 
  (二)远景展望。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型、产业兴旺型、美丽宜居型、文化兴盛型、“三治”结合型、共建共富型乡村蓬勃兴起。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我省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第三章  强化空间统筹  优化乡村振兴发展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持续不断地努力奋斗,将吉林省建设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绿色大粮仓、生态安全食品供给基地、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综合实验区、绿水青山的生态示范省,推动我省由国家大粮仓变成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遵循乡村建设发展规律,科学研判并顺应人口演变趋势,树立并落实城乡融合、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理念,注重质量、分类有序、稳步推进。
 
  一、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空间
 
  坚持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贯彻中东西“三大板块”和“一主、六双”区域协调发展布局,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对国土空间进行全面安排和总体布局,加快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构建“三区两域两带”的生态保护格局,坚持分区指导与全域统筹相结合,按照省域内不同主体功能定位,遵循城市和乡村发展规律,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完善配套支撑体系建设,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东部绿色屏障长白山、中部肥沃广袤黑土地、西部开阔平坦大草原为基本布局,以松花江、东辽河流域为生态廊道,以东部生态保护带和西部草原湿地恢复带为骨架,以向海、莫莫格等重要湿地为基质,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保护与建设体系。
 
  (二)健全现代农业区域布局。
 
  深入贯彻中东西“三大板块”战略和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部署,加快构建“多点双带三片”的现代农业发展布局。以长春市和其他1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及市(州)城市周边为现代农业建设示范点,沿102线、302线县(市)为现代农业拓展带,加快建设形成现代农业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西部生态经济区的发展格局。中部是我省重要粮食主产区,农业资源优势突出,产业基础雄厚,市场要素集聚,是引领我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点区域。坚持创新转型,加快发展,重点打造成全省粮食生产核心区、“菜篮子”供应保障集聚区、种养循环生态农业示范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领区。东部是我省重要的山地特色农业区,人参、林蛙、食(药)用菌、中药材、林产品等特色资源潜力巨大。坚持绿色转型,挖掘优势,重点打造成全省山地特色现代农业核心区、山地特色绿色食品生产加工区、现代中药材产业发展集中区、吉林省特色知名农业品牌培育发展集聚区。西部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地势平坦,耕地、草原等资源丰富,区域草食畜牧业发展基础好。要加强生态保护治理,重点建设西部绿色生态屏障,打造成旱作节水农业先行区、发展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核心区、生态畜牧业发展引领区。
 
  (三)完善城乡布局结构。
 
  构建“两区四轴三团”的城镇发展格局。构建以长(春)吉(林)一体化都市整合区和延(龙图)珲(春)城市组合区为核心,以哈大(哈尔滨—大连)、舒梅(舒兰—梅河口)为两条纵向发展轴,以珲乌(珲春—乌兰浩特)、南部门户(双辽—集安)为两条横向发展轴的城镇化格局,形成长吉为核心的中部哈长城市组团,延吉、龙井、图们、珲春以及通化、白山为核心的向南开放城市组团,白城、松原等为核心的向西开放城市组团。加快发展基础条件好、潜力大的中心镇和县城,使其尽快成为中小城市;突出特色,有重点的发展沿线沿边小城镇,形成梯次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新型城镇体系。推进城镇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式发展。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强化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居住功能,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高人口集聚和服务周边覆盖度。完善县域服务功能,大力发展小城镇,发挥城乡融合的纽带作用,增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空间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结合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人口流动、要素配置等要求,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宜居适度生活空间、优质高效生产空间、绿色和谐生态空间。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产城融合、充满魅力的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把乡(镇)政府所在地打造成乡村产业集聚区、社会服务集中区和农民生活集合区相混合的重点区域,把乡(镇)政府所在地周边的中心村,按照不同区域、不同距离,有计划的打造成农民汇集的卫星村庄,形成以镇带村、以村促镇、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四)推进城乡统一规划。
 
  按照打造“一主、六双”区域协调发展格局的部署要求,突出“一主”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双廊、双带、双线、双通道、双基地、双协同”区域发展与农业农村发展协调联动、高度融合。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主要布局,形成田园乡村与现代城镇各具特色、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形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应与乡村振兴发展相适应,科学安排县域居民点布局、乡村布局、资源利用、设施配置和村庄整治,推动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指导乡村有序发展。科学把握人口演变趋势、乡村发展规律,有条件的地方集中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景观风貌保护。乡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明确乡村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及建设范围,合理配置乡域公共服务设施。村域规划应根据当地实际,做好上位规划的落实和细化,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和规划反馈机制,避免千村一面。
 
  牵头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参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合理布局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科学划分乡村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产业发展空间,打造风格各异、风情独具的景观风貌,形成具有区域特性、民族特征、文化特质的生产生活生态共赢空间。
 
  (一)生态空间布局。
 
  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本区域生态空间、功能定位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自然和人文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保护生态本底。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治理为辅,保护和恢复村落周边的自然山水格局,因地制宜适度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整体性和完整性。位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脆弱敏感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乡村,合理引导保护区内人口和生产活动有序迁出,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恢复自然地貌生态功能。全面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
 
  (二)居民点布局。
 
  结合地形地貌、山林植被、河湖水系、人文传统等条件,科学确定镇村等级、空间布局、发展类型、建设规模等。划定乡村居民点管控边界,保障合理适度的宅基地。按照宅基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管控新建住宅的面积,优先利用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提高乡村土地利用率。腾退宅基地的复垦利用应优先满足生态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县域村庄布局和规模,避免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
 
  按照城乡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均等的要求,认真梳理衔接各类专项规划,合理确定乡村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道路、电力、通讯、防灾等设施的用地位置、规模和建设标准,确保多规合一。依据村镇体系、村庄等级,合理配置教育、卫生、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着力构建便捷的生活圈、完善的服务圈、繁荣的商业圈,让乡村居民过上更舒适的生活。
 
  (四)乡村产业布局。
 
  建立中东西部三大特色产业集聚区,中部突出发展粮食、畜禽产品生产加工,东部突出发展参茸(中药材)、林特产品生产加工,西部突出发展杂粮杂豆、肉食等生产加工。着力做大做强十条龙型经济,加快发展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产业加工,生猪、肉牛、禽类等畜牧业产业加工,参茸、果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工和林副产品加工。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农产品加工业聚集园区,建立园区与原料基地联动建设机制,培育形成一产接二产连三产、三次产业融合联动的产业体系和产业布局。依托中心村镇,引导人口集聚、产业集群发展。科学预测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安排,相对集中布局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乡村产业。挖掘存量土地利用潜力,鼓励土地复合利用,优先盘活低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发展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五)景观风貌控制。
 
  依托村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环境,按照村庄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适度开展村口、公共活动空间、主要街巷等重要节点的景观建设,延续传统建筑风貌,保护村落历史文脉,保留村落乡愁记忆。切实保护好富有地方风格、民族特点的传统村落和文化名村,突出民族村庄特色,尊重传统选址格局及与周边景观环境的依存关系,适度控制开发规模,注重挖掘文化内涵,体现地方风情,彰显文化特色。鼓励和支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州、县、乡(镇),采取恢复和保护、修缮、改造建设等方式,弘扬和振兴民族建筑风格。其他乡村建设也要体现地域、传统、文化、民俗等特点,避免千村一面。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乡村景观保护区域和政策体系。
 
  牵头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参与部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分类推进村庄建设
 
  综合考虑村庄演变规律、集聚特点和现状分布,结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指导和推进乡村建设。
 
  (一)集聚提升类村庄。
 
  这类村庄主要指资源禀赋好、环境容量大、区位条件优,位于产业发展节点区域,具备人口汇聚潜力的村庄,占乡村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发展,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支持种养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对于种养业为主的村庄,应主动对接域内外市场,调整农业结构,选准主导品种,培育“一村一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品牌农业,拓展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使之成为延续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对于工贸为主的村庄,重点提升产业发展层级,主动承接域内域外产业外溢,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信息和生活服务业,建设一批新型社区、特色小镇;对于休闲服务为主的村庄,应充分依托文化传统、自然资源、特色产品,挖掘民俗礼仪、休闲康养、冰雪活动等蕴含的产业价值,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深度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打造一批远近闻名的休闲旅游目的地。大力实施守边固边工程,加强抵边村庄建设,扶持发展特色产业,确保边民不流失、守边不弱化。加强国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和国有林区规划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二)城郊融合类村庄。
 
  这类村庄主要指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结合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开发农业多功能,大力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美丽田园、美好家园;围绕城市市场需求,立足地域优势,积极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城市人民需要的蔬菜、水果、花卉苗木的生产基地,打造食品加工大厨房;积极承接城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功能外溢,统筹安排好本地村民和城市外溢人口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逐步强化服务城市的功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使之逐步成为拱卫城市的明珠、城市发展的外延。
 
  (三)特色保护类村庄。
 
  这类村庄主要指历史文化古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庄、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民族和地域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处理好保护、开发、利用和发展的关系,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历史遗存,注重传承民风民俗民肴等优秀文化遗产,保持村庄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在保持原住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活态传承的同时,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村庄整体风貌和生活功能。充分挖掘边地文化、林草文化、渔猎文化等民俗民族文化,着力发展具有文化基底、民俗韵味、现代元素的乡村休闲观光业,提升资源与文化价值,促进特色资源保护与现代村居建设有机融合、交相辉映。
 
  (四)搬迁撤并类村庄。
 
  这类村庄主要指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或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这类村庄可通过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现村庄搬迁撤并。严格限制拟搬迁撤并村庄的新建、扩建活动。统筹规划拟迁入或新建村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将搬迁农民安置在城镇周边、产业园区、旅游景区、土地资源丰富等区域,科学谋划并统筹安排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岗位,帮助迁出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并提高收入。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会议同意,不得强制搬迁。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
 
  牵头部门:省自然资源厅;参与部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
 
  第四章  发挥资源优势  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落实国家粮食和食品安全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市场需求,调整农业结构,稳粮优经扩饲、兴牧精渔强特,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实现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持续巩固和提升国家粮食大省、畜牧大省战略地位,增强优势特色农产品供给能力和质量效益。
 
  一、不断巩固提升现代粮食生产水平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加强产能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国家绿色大粮仓的基础,稳定粮食生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严守耕地红线。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到2022年,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80万亩,耕地保有量稳定在9100万亩,耕地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二)做好“两区”划建管护。
 
  加快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建档立卡,上图入库,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对“两区”范围内的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进行动态监测,实现信息化精准化管理。制定完善“两区”精准化建管政策,探索建管一体化模式,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按比例给予奖补。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等参与建管运营,将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精准落实到经营主体。到2022年,全面完成“两区”建设任务,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达到6500万亩,其中,玉米5200万亩、水稻1300万亩,大豆生产保护区面积达到800万亩。同步调优其它区域的种植结构,依据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优经扩饲,积极发展高效型、生态型农产品生产,着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三)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到2022年,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增强耕地的稳产增产能力。以中西部粮食主产县为主,优先在黄金玉米带、优势水稻区开展“百乡千万”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选择100个以上的乡(镇),每乡建设1—2个10万亩规模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区,形成沃野平畴、旱涝稳产、绿色生态、适宜全程机械化作业的1000万亩现代粮食生产核心基地,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在巩固提升原有重大增产增效技术基础上,积极推广绿色增产模式,努力扩大绿色增产增效技术覆盖面,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确保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700亿斤以上。
 
  (四)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
 
  深化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确定储备规模,推进中央、地方两级储备协同运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全面强化在粮食生产、流通、地方储备、维护市场秩序各方面责任,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完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鼓励和支持加工流通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自主储粮和经营,积极推进现代化粮食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和大型综合粮食物流园区建设,构建安全高效、一体化运作的现代粮食物流网络。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工程,重点支持粮食铁路专用线、散粮中转及配套接发设施设备以及粮食收储库、成品粮储备库、应急配送中心和粮食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快改造或新建一批区域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参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
 
  二、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加快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畜牧业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围绕我省中东西各具特色的三大板块,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全力打造中部优势主产区、东部特色集聚区和西部潜力增长区。坚持稳步发展猪禽产业、重点发展牛羊产业、加快发展鹿蜂等特色产业,不断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加快推进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推动畜牧业由一产向二三产延伸,做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打造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与市场竞争相适应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新格局。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专业养殖公司等自建联建养殖基地,建设白城奶牛、松原肉牛肉羊、九台奶牛肉牛、中部肉牛梅花鹿4个粮改饲示范区,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200个、标准化示范场600个。加强动物防疫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动物免疫、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和应急管理四大体系,不断增强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省免疫无口蹄疫区有效运行。鼓励畜禽出口企业、重点龙头养殖企业建设无疫小区。创建国家级食源性优质安全畜产品基地和粮肉奶综合供应基地,建设畜牧业经济强省。
 
  牵头部门:省畜牧业管理局;参与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三、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推进特色一二三产业融合式发展,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共同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以各地资源禀赋和特色物产为基础,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产品,创建一批特色鲜明、优势聚集、产业融合、历史文化厚重、市场竞争力强的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杂粮杂豆、设施蔬菜、食用菌、马铃薯、花生、果品、花卉、红干椒、梅花鹿、柞蚕等特优产品规模化和集约化开发。建立生产精细化管理与产品品质控制体系,加快形成一批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全力塑造一批世界一流的农产品大品牌。积极发展林业经济,推动特色种养、林下特产、森林食品等产业加快发展。大力振兴人参等中药材产业,推动建立人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北方最大的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探索发展药食同源与养生养老相结合的产业开发模式。充分挖掘长白山自然资源宝库潜力,实施生态化开发战略,加快发展野生菌、山野菜、特色坚果、浆果、林蛙等山珍食品,做响小而美、优而精、特而强的长白山生态珍品品牌。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参与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畜牧业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四、有序发展绿色精品淡水渔业
 
  充分利用我省淡水资源,大力发展养鱼养虾养蟹等淡水渔业。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优化养殖区域布局,积极转变养殖方式,大力发展标准化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加快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养殖区域,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大力推进科技兴渔,加快稻鱼稻蟹和冷水鱼养殖等渔业新技术、新模式的推广转化,重点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工程。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不断拓展渔业新功能。到2022年,全省水产品产量稳定在25万吨水平,渔业产值达到170亿元。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参与部门: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专栏2  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一)“两区”建管护工程。全面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保护和建设,率先建立健全精准化建设、管理、维护和支持制度,优先支持“两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快构建“天空地”一体的现代农业生产和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建立农作物生产责任与精准化补贴相挂钩的管理制度。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每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以上。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农机具存放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工程。到2022年,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达到350万亩、500万亩。
 
  (三)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在粮食物流重点线路、重要节点以及重要进出口粮食物流节点,新建或完善一批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重点支持多功能一体化的粮食物流(产业)园区,以及铁路散粮运输和港口散粮运输系统建设。改造或新建一批区域骨干粮油应急配送中心。
 
  (四)优质粮食工程。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质量安全检验和质量风险监测体系,完善专业化社会化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支持主产区农户建设科学储粮仓。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建立优质粮油产业经济发展评价体系、优质粮油质量标准和测评技术体系和线上营销体系,打造消费者认可的“吉林生态粮”产品。
 
  (五)粮改饲示范工程。按照“稳粮、优经、扩饲”总体要求,在农牧交错带非玉米优势产区和草牧业发展优势区,重点规划建设白城奶牛、松原肉牛肉羊、九台奶牛肉牛、中部肉牛梅花鹿4个粮改饲示范区域,扩大饲草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到2022年,饲草料作物种植面积力争突破65万亩。
 
  (六)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程。推进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产品监管体系现代化,完善网络数据支撑,监管覆盖各个品种、各个产业链,维护吉林省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公信力。到2022年,全省猪牛羊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达到100%。
 
  (七)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围绕长春、吉林等地级城市周边建设城郊型蔬菜种植基地,沿省境内5条重要公铁沿线,建设5大棚膜蔬菜产业带。高质量推进长白山北坡黑木耳生产基地、长白山南坡香菇生产基地和中西部大城市周边鲜菌及草腐菌标准化基地建设。支持蔬菜大县、特产之乡和中西部庭院经济发展。到2022年,园艺特产业总产值达到2600亿元。
 
  (八)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程。编制实施《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启动省市县三级特优区创建。到2022年,力争创建国家级特优区5个,省级特优区30个,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特色农产品品牌,增强绿色优质中高端特色农产品供应能力。
 
 
  第五章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
 
  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打造一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平台新载体,如期完成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
 
  一、优化升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顺应城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加快构建农牧特加并举、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产业集群集聚发展,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动力源。
 
  (一)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围绕打造若干个农产品加工业产业集群,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支持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转化增值。加快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促进以马铃薯、蔬菜、果品、食用菌、中药材等为重点的生鲜、特色农产品商品化处理。着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围绕粮、畜、特等优势农产品实施深度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大力推动玉米深加工业发展,加快推进现有淀粉、果糖、酒精产业升级改造,推动有机酸基地、药用辅料生产基地、生物化工产品生产基地、燃料乙醇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提升玉米产业层次和产业综合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食品产业,抓好产业化龙头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和原料基地建设,加快培育一产接二产连三产、三次产业融合联动的产业体系。实施主食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研制生态米面、杂粮杂豆、预制菜肴等主食产品,着力开发多种系列玉米、马铃薯、人参等功能性食品,逐步向生态安全食品供给基地迈进。认定一批主食加工示范企业,推介一批中央厨房发展新模式,努力创建具有吉林特色的主食品牌。大力支持秸秆、稻壳米糠、麦麸、油料饼粕、果蔬皮渣、食药用菌废弃物、畜禽皮毛骨血内脏、水产品皮骨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鼓励推动秸秆制糖核心技术攻关和提升,加快推进纤维素乙醇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好吉浙两省对口合作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扩大市场用好外力,开展“乡村振兴浙企吉林行”等活动。到2022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突破8000亿元。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流通业。
 
  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创新流通方式,建立起营销形式多样、产销联结紧密、经营业态多元、品牌美誉度高的农产品流通新格局。完善农产品市场骨干网络,加大专业市场、区域市场、期货市场的建设投入,推动市场流通体系与储运加工布局有机衔接,加快长春和地级城市骨干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优先支持抚松人参,白城、松原杂粮杂豆,蛟河、汪清黑木耳,伊通、榆树畜产品等特色批发市场升级建设,推动特色专业市场集群发展。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一批田头地头恒温储运和分级处理设施。完善“农批对接”“农超对接”“直供直销”等产销模式,鼓励发展定制化营销,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定价引导作用。加快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扶持有条件的骨干农产品专业市场发展网上交易,鼓励互联网企业建立产销衔接的农业服务平台,推动电商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合作,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和“快递下乡”工程,加快构建完善的覆盖县、乡、村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到2022年,在所有县(市)建成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建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三)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良好生态、冰雪旅游、民俗风情是我省特色品牌,要深入发掘农业农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健康养老、冰雪休闲等功能,促进农业功能从提供物质产品向精神产品扩展、从提供有形产品向无形产品扩展。推动乡村资源全域化整合、多元化增值,增强地方特色产品时代感和竞争力,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市场体系和制度体系,增加乡村生态产品服务和供给,让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变成金山银山。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按照“资源化整合、精品化打造、片区化开发、产业链带动”的思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展示、居民农事参与、生态旅游观光、农耕文化感悟、农家生活体验、休闲度假康养等多种经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试验区、示范点,创新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共享机制。加快发展“休闲农业+”融合发展模式,将休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互联网、康养等产业融合起来。利用互联网平台,服务生产、生活、体验、购物、餐饮、住宿等信息,打造乡村休闲旅游“互联网小镇”。开发森林康养、温泉康养、阳光康养、休闲康养等产品,拓展养生、养老功能。探索发展“共享农家”模式,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和院落,结合自然景观、生态环境、人文风情及农林牧渔生产活动,发展乡村民宿,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集聚村。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和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和乡村民宿集中点,加快培育一批“农字号”旅游小镇,打造一批吉林特色的文化品牌、旅游品牌。开展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示范县(乡、村)、星级企业创建活动,支持和鼓励组建休闲农业产业联盟。到2022年,全省乡村旅游实现收入550亿元。
 
  (四)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
 
  实施品牌战略,强化品牌宣传推介和市场营销,让绿色、有机、无公害成为吉林农产品的代名词。鼓励和支持名牌企业或名牌产品,收购、兼并同类型企业,做大“名牌航母”;鼓励和支持同类型企业,以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与名牌企业合作经营,打造优势农产品“品牌航母集群”。推进区域品牌创建与整合,做大做强“吉字号”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以“吉字号”公用背书品牌为引领,带动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跟进,形成“母子”品牌矩阵。重点培育吉林大米、吉林杂粮杂豆、长白山人参、吉林玉米、长白山山珍和吉林优质畜产品等六大公用品牌,着力打造双阳梅花鹿、松辽黑猪、延边黄牛、草原红牛、长白山黑牛、通榆大雁、精气神黑猪等地域特色品牌,形成“吉字号”品牌集群。注重打造绿色农产品品牌,发挥我省生态优势,大力推进鸭稻、蟹稻、鱼稻、森林猪、森林鸡等绿色食品发展,大力扶持推广并壮大规模,培育一批叫得响、信得过的绿色食品品牌。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强农业品牌认证、监管、保护等各环节的规范与管理,提升农业品牌公信力,加快形成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大宗农产品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农业品牌格局。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打击各种冒用、滥用公用品牌行为,建立区域公用品牌的授权使用机制及品牌危机预警、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创新产销衔接机制,加强与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商平台、各类商超组织的合作,充分利用自媒体、社会媒体、终端消费群体等平台,以及长春农博会等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渠道,开展品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强化品牌市场营销。到2022年,重点培育30个以上区域公用品牌、100个以上企业品牌、300个以上产品品牌。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坚持“产、管”并重,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测、认证与监管和执法体系,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突出源头监管,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动植物检疫防疫联防联控。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标准体系。完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推进农产品生产投入品使用规范化。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联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预测信息发布数据平台。创新监管手段,探索智能化远程监管模式,提高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失信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和“中国好粮油”行动,健全完善“吉字号”品牌质量安全标准,建立品牌目录管理制度。到2022年,“三品一标”环境监测面积达到1600万亩;“三品一标”农产品数量达到2800个,2018至2022年主要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六)积极推进外向型农业。
 
  依托“长吉图”开发开放,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两类规则,全方位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农业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建立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鼓励企业参与国际知名展会,申请国际认证认可,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拓展境外农业开放、推动境内外农业合作园区建设。重点推动中新(吉林)食品区、亚太农业与食品安全示范区、俄罗斯滨海边疆区农业园区及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拉佐国际生态农业示范区等园区建设。积极引导我省有实力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参与国家开展农业合作,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在俄远东地区建立大豆、苜蓿、人参等农产品海外生产基地。拓展辣椒、紫苏、糯玉米、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在韩国和日本的贸易渠道。深化与俄罗斯、日本、韩国、丹麦、以色列、荷兰等国家在科技交流、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对朝鲜、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家产能输出。加强与美洲、中欧、非洲等国家的农业合作,加快建设以粮食、畜牧领域等为重点的境外农业合作开发基地。
 
  牵头部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参与部门: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省水利厅、省畜牧业管理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春海关。
 
  二、完善提升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以全面实现农业生产现代化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大幅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一)着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支持其牵头组织实施农业重大产品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项目,引导各类企业建立科技研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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