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管青年原则,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青年运动时代主题,充分考虑青年的特点和利益,关心和爱护青年,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服务青年迫切需求,维护青年发展权益,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引导全省青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更好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根本遵循。坚持马克思主义青年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青年运动方向,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坚持以青年为本,尊重青年主体地位,把服务与成才紧密结合,让青年有更多获得感;坚持全局视野,从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看待青年发展,党委要拿出极大精力抓青年工作,政府、群团组织、社会等各方面协同施策,共同营造有利于青年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激发青年建功新时代的内生动力和奋斗激情,动员广大青年奋力投身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的生动实践。
3.总体目标。到2020年,我省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中的生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到2025年,我省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广大青年思想政治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不断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发展领域、发展目标、发展措施
(一)青年思想道德
发展目标: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听党话、跟党走的人生追求更加坚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更加巩固。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政治引领。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引导广大青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组织青年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青年在传理论、传政策、传法律、传科技、传文化中的积极作用。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每年重点在青年学生、团干部、青年知识分子等青年群体中选拔培养不少于1万名青年骨干。在高校建设6家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使之成为办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坚强战斗堡垒。引导吉林省大学生马克思主义自学组织联盟发挥作用,带领更多的青年学生自觉学习、运用和传播马克思主义。深入开展大学生“学习筑梦”行动,在学校层面建立“学习筑梦班”,依托院(系)党组织、班级、宿舍等建立“学习课堂”“学习园地”“学习小组”1万个,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扎根学生头脑。(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2.引领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青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工程,搭建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文化熏陶等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引导青年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爱国、励志、求真、力行,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青年的坚定信念,外化为青年的自觉行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于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引导青年学习了解党史国史、近现代史、改革开放史,继承五四运动以来的革命文化传统,坚持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到2025年,建成省级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00家。深入开展青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青年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良好个人品德,每年选树“吉林好青年”100名。引导广大青年向黄大年、郑德荣等先进典型学习。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推动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共同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繁荣发展。加强青年国防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文化和旅游厅)
3.分类开展青年思想教育和引导。面向中学中职学生,广泛开展“与人生对话”等主题活动,引导他们树立人生奋斗的远大志向。面向大学生,广泛开展“与信仰对话”等主题活动,引导他们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面向企业青年,广泛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引导他们正确看待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的关系,以积极、务实、理性的态度面对职业生涯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面向进城务工青年,注重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在排忧解难、传递关怀中引导他们心向党和政府、自尊自信自强。面向农村青年,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支农惠农政策,支持他们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创业致富。(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总工会、省农业农村厅)
4.强化网上思想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把互联网作为开展青年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办好青年门户网站、微信、微博、APP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实施青年网络文明发展工程,扎实推进“阳光跟帖”行动,引导青年科学、依法、文明、理性用网,争做“中国好网民”。提升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能力,澄清误解和谣言,引导青年形成正确认知。大力开展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行动,团结凝聚网络意见领袖,参与监督和遏止网上各种违法和不良信息传播,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作贡献。(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二)青年教育
发展目标:青年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公平程度明显提升,科教、人才、人文优势充分发挥。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以上。
发展措施:
1.提高学校育人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到学校教育全过程。改善课堂教学,调动青年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实施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使其成为学生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的重要依据。丰富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深入开展“挑战杯”“互联网+”等竞赛活动,支持培育学生科技创新社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推动中职学校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学水平。完善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制度,推进课程教学、技能鉴定、职业竞赛互融互促。打造艺术教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力争使每个学生都能形成一门艺术爱好。实施美育提升计划,建设500所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加强团教协作,将中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教师准入制度,不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创建工作,建设和谐优美校园环境。实施吉林省青少年发展研究计划,将青少年问题研究纳入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社科联智库规划基金项目研究范围。(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社会科学院)
2.科学配置教育资源。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教育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加快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25年,义务教育标准班额比例达到98%。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完善困难青年群体帮扶救助机制。深入实施大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等工作项目,实现家庭困难大学生资助全覆盖。实施“吉青 关爱”青少年助学救助工程和“希望工程 圆梦大学”公益项目。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就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政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3.深化社会实践教育。加强青年社会实践基地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青年社会实践提供最大的帮助和便利。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和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引导广大青年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深入开展大中专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每年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5万人。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应用于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引导青年践行诚信理念。(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科学技术协会、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4.促进青年终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基础作用,实现对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社会责任、生活技能、勤俭美德、自律能力的基础性培养。大力发展社区教育,积极创建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全面推行继续教育学分制,实行个人学习账号和学习成果累积制度。推动高校、职业院校进一步开放办学,面向社会青年广泛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发展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特别是利用新媒体为青年提供更广泛的学习途径,加快数字化学习资源开发,推进优质学习资源共建共享。(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5.推动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计划。大力实施“长白山人才工程”,着重抓好“长白山优秀青年人才”选拔培养,着力培养一批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优势基础学科建设一批青年人才培养基地。加大教育、科技、文化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开展评选万名“青年技术能手”振兴吉林发展行动计划,选树培养“吉林青年工匠”。改革完善青年人才管理体制,创新青年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创造。坚持自主培养开发与域外引进并举,用好省内青年人才,吸引域外高层次青年人才和急需紧缺青年人才到吉林兴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三)青年健康
发展目标:持续提升青年营养健康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青年体质达标率不低于90%;有效控制青年心理健康问题发生率,青年心理健康辅导和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引领青年积极投身健康吉林建设。
发展措施:
1.提高青年体质健康水平。严格执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青年体质健康提升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课程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学校教育中强化体质健康指标的硬约束。发挥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保证学生体育课时和每天至少1小时课外锻炼时间,引导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大力推动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发展,到2025年,在中小学建设600所省级以上足球运动特色学校、500所省级冰雪运动特色学校。以“健康生活 悦动吉林”和“玩冰踏雪 健康吉林”系列活动为主线,广泛开展具有吉林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培养青年体育爱好,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至少1项运动技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在城乡社区建设更多适应青年特点的体育设施和场所,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配备充足的体育器材,构建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鼓励依托社区建设集体育健身、健康文化宣传、科学健身指导、体质健康监测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倡导青年形成良好的饮食、用眼和睡眠等习惯,控制肥胖、近视、龋齿等常见病的发生率。(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2.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注重加强对青年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青年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培养良好心理素质和意志品质。促进青年身心和谐发展,指导青年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加强对不同青年群体社会心态和群体情绪的研究、管控和疏导,引导青年形成合理预期,主动防范和化解群体性社会风险。支持青年专业心理辅导机构和社会组织建设,培养青年心理辅导专业人才。在学校普遍设置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开展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站。加强源头预防,构建和完善青年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及干预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缓解青年在学业、职业、生活和情感等方面的压力。(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3.加强青年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健康促进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引导青年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完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青年群体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不断提高青年群体对艾滋病的防治意识。大力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推进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让青年成为支持禁烟、自觉禁烟的主体人群。定期组织青年参与公共场所安全演练,开展灾害逃生、伤害自护、防恐自救、互助互救等体验教育,增强青年在突发性事件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四)青年婚恋
发展目标:青年婚恋观念更加文明、健康、理性;青年婚姻家庭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青年的相关法定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发展措施:
1.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和引导。将婚恋教育纳入高校教育体系,强化青年对情感生活的尊重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发挥大众传媒的社会影响力,加强对婚恋观念的正向引导和负面剖析,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导向。倡导结婚登记颁证、集体婚礼等文明节俭的婚庆礼仪。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传承优良家教家风,选树“五好家庭”。加强青年敬老、养老、助老道德建设,弘扬孝敬老人的传统美德。(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2.切实服务青年婚恋交友。支持开展健康的青年交友交流活动,实施“青春有约”婚恋服务项目,重点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恋服务。依法整顿婚介服务市场,严厉打击婚托、婚骗等违法婚介行为,打造一批诚信度较高的青年交友信息平台。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为青年婚恋交友提供必要的基础保障和适合青年特点的便利条件。(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总工会、省妇女联合会、省公安厅、省民政厅)
3.开展青年性健康教育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在青年中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大对性知识的普及力度,在有条件的学校推广性健康课程,加强专兼职性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预防和减少不当性行为对青年造成的伤害,大幅度降低意外妊娠的发生率。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引导适龄青年主动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产前检查。坚决抵制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教育厅)
4.保障青年在孕期、产假、哺乳期期间享有的法定权益。全面落实女性青年在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在女性青年生育期间,为其保留工资待遇、岗位和职务,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哺乳场所和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在物质、假期等方面给予相关青年更多支持。(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参加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青年就业创业
发展目标:青年就业比较充分,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在较高水平;青年就业权利保障更加完善,青年的薪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创业活力明显提升。
发展措施:
1.加大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完善青年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推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以及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对依法注册并符合条件的各级政府、省内高校和企业创办的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按规定给予资金扶持。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促进青年自主就业,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加强就业统计工作,健全青年就业统计指标体系。优化就业创业环境,让更多的吉林青年留在本地就业创业,吸引更多的外地青年来到吉林就业创业。(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调查总队)
2.加强青年就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平台,推进青年就业服务均等化、服务供给多元化、服务全程信息化。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到2025年,建成青年就业见习基地500个,提高见习岗位就业转化率。实施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最大限度地帮助“双困”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实现高质量就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就业帮扶等服务。开展青年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失业青年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重点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青年职业农民。推进“吉林三姐”品牌项目,不断提高服务女性青年就业工作水平。(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
3.推动青年投身创业实践。优化创业环境,完善满足初创企业发展需求的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各类青年人才创新创业,不断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加强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按照“一园多区”模式,到2025年,建成省级青年创业孵化基地25个。搭建青年创业项目展示和资源对接平台,举办青年创新创业成果展交会。开展“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激发青年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健全教学与实践相融合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提升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实施青年电商人才培育计划,建设青年电商双创基地,成立青年电子商务协会,服务青年电商创业发展。扶持有技能、资金和经营能力的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头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村合作社、兴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对留学回国创业青年的服务,帮助他们熟悉创业环境、交流创业经验、获得政策扶持。(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4.加强青年就业权益保障。完善青年就业、劳动保障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完善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参加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妇女联合会、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六)青年文化
发展目标:更好引导青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繁荣吉林地域文化。青年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文化精品不断增多,文化服务设施、机构和体制更加健全。青年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贡献率显著提高。
发展措施:
1.加强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发挥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长白山文化建设工程、吉剧振兴工程、长白山文艺奖、吉林新闻奖等重大工程项目、评奖的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文化机构、文艺工作者特别是青年文化人才,创作生产展现当代吉林青年奋发向上、崇德向善、传承中华文明的文化精品。引领网络文化,保护网络文化知识产权,扶持高质量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微电影、动漫等内容创作创新,提升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和传播能力。支持青年题材优秀图书、摄影、书法、戏剧、影视、音乐、美术、舞蹈、二人转等生产、发行和推广。(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广播电视局)
2.丰富青年文化活动。广泛开展青年优秀文化作品巡展巡演。举办“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精品文化惠青年”“大学生社团文化巡展”等活动,丰富广大青年的精神文化生活。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引导青年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传统工艺振兴、民间文艺传承。开展“吉风吉韵送吉祥”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吉林声音,扩大吉林文化的对外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省外事办公室、省广播电视局)
3.优化青年文化环境。加强对青年文化需求、文化观念、文化潮流动态变化的理论研究,引领和指导青年文化实践。鼓励和支持省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设立青年栏目、节目,制作和传播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内容。扶持以服务青少年为主要功能的报纸、刊物、新闻出版、网站等文化企事业单位发展。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青年艺术表演团体公益演出。促进企业和民间资本增加对青年文化事业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各类文化单位在五四青年节面向青年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文化服务。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鼓励青年文化阵地、青年文化团体等社会力量承接青年文化服务。(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吉林日报社、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
(七)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
发展目标:青年社会参与渠道更加畅通,制度保障更加完备,实现积极有序、理性合法参与。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在促进青年社会融入和社会参与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青年投身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增强,青年志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不同青年群体相互理解尊重。青年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拓展。
发展措施:
1.健全党领导下的以共青团为主导的青年组织体系。持续深化共青团改革,不断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对青年的有效覆盖。活跃基层团组织和服务阵地,完善青年社会参与的基本组织依托。到2025年,建成省级示范性“吉青家园”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200家。强化共青团在青联组织中的引领作用,推动青联组织带领各族各界青年在大团结大联合中实现共同发展。加强共青团对学联组织的指导,推动学联组织引导学生追求进步、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支持共青团、青联、学联依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参与青年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
2.引领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支持共青团、青联代表和带领青年积极参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社会有关方面各类协商,就涉及青年成长发展的重大问题协商探讨、提出意见、凝聚共识,充分发挥政治参与职能。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为青年参与畅通渠道、搭建平台。鼓励青年参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推动完善民主恳谈、民主议事制度。推荐符合法定条件的优秀青年代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等,依法履行相关职责。(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人大、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
3.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围绕我省振兴发展大局,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积极创新、奋发有为。组织青年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绿色转型,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动员广大青年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充分发挥青年企业家、青年科技工作者、青年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作用,为贫困地区早日脱贫提供资金、人才、技术等支持。实施“爱在吉林”青年志愿者行动,推动建立志愿服务供需对接、评价、激励机制,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到2025年,实名注册青年志愿者总数突破60万人。(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生态环境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4.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党委和政府与青年社会组织沟通交流机制,把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引导纳入法治化轨道。实施“伙伴计划”,建设吉林省青年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通过资金支持、提供阵地场所、培训骨干人员等方式,加强和改进对青年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支持各类青年社会组织强化自身优势,以合适方式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到2025年,建设一支不少于4000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强化对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民政部门、群团组织及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发挥作用的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民政厅;参加单位:省财政厅)
5.增进不同青年群体的交流融合。整合各方资源,帮助新兴领域青年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增进新生代农民工、青年社会组织骨干、青年新媒体从业人员、青年教师等不同青年群体的政治认同和社会参与。发挥共青团组织优势,主动联系新的社会阶层青年群体,吸纳他们中的优秀分子进入组织体系。推动不同阶层、不同领域青年群体进行经常性对话交流,增进理解、认同和包容,融洽社会关系。(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6.支持青年参与国际交往和港澳台青年交流。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青年交往,扩大吉林青年国际交流活动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加强与朝、韩、日、蒙、俄等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沟通,为青年开展文化、科技、经贸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搭建更广阔的平台。加强与港澳台青年交流合作。(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省外事办公室)
(八)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发展目标: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贯彻落实更加有力。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发展措施:
1.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在现有法规和政策体系中增加有利于维护青少年普遍性权益的内容。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代表青年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解决青年实现发展权益面临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人大、省委政法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2.健全青少年权益保护机制。拓展青少年权益表达渠道,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和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基层青少年维权工作机制,到2025年,建成省级“青少年维权岗”1100个。健全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对监护缺失、受到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推进青少年自护教育工作,不断提升青少年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政法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3.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对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络领域综合执法,有效防范暴力、色情、赌博、迷信、邪教等不良信息传播,严厉打击各类涉青少年网络违法犯罪。大力开展青少年禁毒工作,依法惩处涉及青少年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制定出台《吉林省中长期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发展纲要(2018-2025)年》。积极运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切实增强青少年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到2025年,建成市级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基地30个。(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员会、省公安厅;参加单位: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发展目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成长环境进一步净化。形成比较完善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格局,建立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涉罪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的有效机制,青少年涉案涉罪数据逐步下降。
发展措施: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法治吉林建设,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配齐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面向青少年开展法治教育的制度规范。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平安建设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创新运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统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到2025年,建成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500个。(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参加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
2.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清理和整治社会文化环境,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加强对影视节目的审查,强化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出版物市场监管。构建安全阳光的校园环境,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有效遏制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案(事)件发生。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强化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安全的管控,整治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突出问题。完善网络文化、网络出版、网络视听节目审查制度和市场监管。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
3.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各地工作规划。不断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加大救助保护力度。强化家庭监护和学校教育职责,防止青少年脱离与家庭、学校的联系,出现不良行为时能够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接受教育矫治的渠道。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用,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困难帮扶、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专业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青少年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到2025年,涉案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受理率、涉罪未成年人帮扶覆盖率保持在100%水平。(牵头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参加单位:省委政法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4.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深化未成年人司法改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加强专门机制建设,到2025年,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等案件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的覆盖率达100%。改革完善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制度。在侦查、起诉、审判、刑事执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落实社会调查、心理疏导与测评、分押分管、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提供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参与、当事人和解、附条件不起诉、分案起诉、法庭教育、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分类矫治等特殊保护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妥善安置附条件不起诉、适用非监禁刑、特赦的未成年人以及解除收容教养和其他刑满释放的青少年。(牵头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
(十)青年社会保障
发展目标:社会保障体系充分覆盖青年急需的保障需求,并在各类青年群体之间逐步实现均等化。
发展措施:
1.加强对残疾青年的关心关爱和扶持保障。健全残疾青年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教育、医疗、就业等残疾青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残疾青年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重视服务残疾青年的专业康复训练,确保有康复需求的残疾青年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积极开展面向残疾青年的专业社会工作和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青年权益维护,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青年的良好社会风尚。(牵头单位:省残疾人联合会;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
2.加强青少年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健全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力度,为其提供心理、健康、技能等方面的帮扶。为家庭困难的失学、失业、失管青少年提供就学、就业、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帮助。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机制,切实解决部分农村留守儿童中存在的学业失教、生活失助、亲情失落、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为进城务工青年与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帮助。(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参加单位:共青团吉林省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压实牵头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逐项加以推进,确保落地见效。
2.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相关规定将规划实施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3.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规划的出台和实施,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年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对规划的解读,让广大青年了解规划,真正体会到党的关怀和温暖。
4.实施监测评估。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建立我省青年发展监测数据库。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