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下午,在吉林省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地要素保障在扩大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在土地要素保障保障方面,社会资本实施的医疗、养老等非营利性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与政府实施的同类项目享受同样划拨供地政策,民间资本兴办的现代物流、商贸流通等经营性项目与国有企业平等对待。民营企业从事经省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现代物流项目,建设用地以仓储为主、附属及配套设施不超过国家规定比例的(15%),按工业用地供地。
同时,对我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如果某一地块土地取得费、开发费和各项税费之和超过70%标准的,则应该按实际发生的款额确定底价;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省里直接采取“点供”的方式安排。
此外,凡是符合国家支持的产业、项目,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具体产业、项目,参照发改和工信部门提供的产业目录确定。对依托自然风景资源进行生态(农业)旅游、休闲度假等项目开发的,可以按照点状布局多个地块组合开发的方式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记者 栾喜良 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