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树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目标,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全县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了保障。
列出时间表,有序推进河长制。梨树县境内拥有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0条,河道总长度614.18公里,流域面积13890.80平方公里。为提升镇村段河流管护水平,加强对全县河湖的统筹管理,在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提出了建立以县乡村“三级河长制”为重点的水治理体系,并将重点工作划分为四个阶段逐步推进。第一阶段:2017年上半年,指导乡镇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河长制实施方案。第二阶段:2017年下半年,开展逐河登记建档工作,启动全县河湖可视化监控平台建设,公布三级河长名单并在河流河段明显位置设立公示牌,基本形成河长制管护工作格局,全县共落实三级河长293人。第三阶段:2018年上半年,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完成可视化监控平台建设,组建河管员、巡查员和保洁队伍并开展工作。第四阶段:2018年下半年,开展“三级河长制”检查验收工作,查找问题和差距、总结工作经验、落实整改措施,高质量完成“三级河长制”建设任务。
确定任务书,提升河湖管护水平。强化规划管理。综合考虑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制定河湖管理与发展规划,明确不同河流河段的功能定位,确保环保、水利、农业、林业、住建、国土、交通等行业规划与河流环境规划相互衔接、有机统一。强化水资源保护。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的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强化水土保护。为加强主要河流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三同时”工作制度,即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大幅减少了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强化污染防治。突出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对问题河流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开展清除河道垃圾、清查各种污染源等“清河行动”。强化执法与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重点整治河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等威胁防洪安全和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河湖养护。完善河湖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在明确河流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的基础上,推进河流管养分离,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防洪工程维修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建立责任制,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三级河长制”运行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种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明确各级河长、河管员、巡查员、保洁员对河道及水体污染的监管巡查责任、方式、频次以及相关记录要求,为有效开展常态化巡查提供制度遵循。建立工作考核制度。将辖区内河湖治理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经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将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