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合理的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我厅会同省能源局、省财政厅提出《关于调整工业用电奖励政策的请示》(吉能电力联〔
2017〕
63号),同时积极配合省能源局扩大全省直购电规模,将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工业用电奖励范围。
一是针对用电量较大的重点企业,会同省能源局加大发电企业和用户之间市场交易规模,降低直购电的准入门槛和用电基数;二是配合省能源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成立售电公司,允许其从发电企业直接购买电量向园区内一般企业销售,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三是配合省能源局合理调整工业用电奖励政策,加大对高载能、用电大户支持力度;四是推动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企业发展,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产业聚集,调整工业用电奖励政策,将高新技术企业(云计算、园区、小巨人)纳入工业用电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