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在各领域的运用,互联网技术正在以高速发展的态势走进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实现无所不在的便利社会,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应用创新成为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灵魂。
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同样无法脱离现实成为一块“飞地”,人民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时不我待。
如果有人告诉你,“打官司”可以在不到访法院的情况下,立案、缴费、阅卷、证据交换、执行、司法拍卖甚至庭审等诉讼程序,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让当事人和律师享受到全程无纸化、全天24小时、全流程覆盖的网上诉讼服务,这样的法院,您见过吗?它是国内首家吉林电子法院,电子法院是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3.0版在吉林的探索与实践。
提挡加速“弯道超车”
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法院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动力,更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
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科技为引领,扎实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超前谋划,提挡加速,以电子法院为依托,积极探索移动互联、跨界融合、深度应用、透明便民、安全可控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
2014年11月,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随最高法院考察团访问韩国,了解到韩国有58%的民事案件采取电子诉讼方式进行审理。随后,省法院组成课题组,先后派法官和技术人员到银行和通信企业考察学习信息化建设情况,对韩国、美国、德国、日本、新加坡、台湾地区电子法院应用情况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了建设“互联网+吉林电子法院”的工作目标。
2015年6月19日,吉林电子法院正式开通上线,标志着国内首家“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诉讼、全流程公开、全方位融合”的吉林电子法院建成。吉林电子法院集合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执行、网上拍卖、网上信访、网上阅卷、网上公开、网上办公等,并获得了国家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认证,把大量诉讼活动由线下移到线上,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
过去,当事人想立案,必须事先准备好各种文字材料,复印各种证件、证书、票据,抱着好几个大牛皮纸文件袋的材料、证据,亲自来到法院立案窗口,提交材料、填写各种表格、资料。如果提供材料不全,必须返回补充证据,需往返多次才能完成。现在,当事人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就可以在线进行材料补充,大大节省往返法院提交纸质材料、证据的“奔波之苦”,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诉讼“面对面”向“键对键”的重大转变。
当事人只需登录域名为“www.e-court.gov.cn”的吉林电子法院网站,在完成注册、扫描身份证、实名识别、填写基本资料等环节,等待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网上银行、支付宝等平台进行诉讼费用的在线支付,提交完善的资料后可打印凭证,并自动生成案号。从提交网上立案申请、缴费、提交材料,到导入内网系统、生成案号、传送至法官,用时不足1小时。
与传统诉讼方式相比,吉林电子法院实行全程电子化、无纸化,通过内外网信息实时交互,当事人和律师彻底摆脱了诉讼行为受时间、空间和法官工作等因素的影响,可以随时随地连接法院、即时接受诉讼服务,实现了法院24小时诉讼服务“不打烊”。
吉林电子法院充分发挥整合功能优势,把法院业务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当事人和律师在任何有互联网的地方足不出户就可以轻松登陆、交换证据以及参加庭审,办案法官利用法官、原告、被告三方可视的诉讼记录阅览平台主持网上证据交换,利用云会议系统主持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和网上远程接访。
在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审理冯某等45人诉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中,因其经理和法律顾问均在北京办事,不能到法庭现场参加庭审,法院组织双方网上进行证据交换,每案约用10分钟查清了案件事实。蛟河法院办案法官感慨到:“以往审理这类案件每件大约需要60分钟,开展网上证据交换以后,每件案件大致用了10分钟,45件案件节约了近38个小时。”
以前,信访人向上级法院反映情况,来回要奔波多次,电子法院远程接访功能的运用,既省去了信访人奔波之苦,也大大缓解了法院信访接待压力。信访案件数据库的建设,使信访案件案由、信访频次、是否化解等情况,无论是信访局任意法官,还是上级法院、政府信访部门,均实现了信息共享,只要点击信访接访按钮,即可调取情况,及时开展信访化解工作。
“电子法院”是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本的吉林实践,是吉林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弯道超车”的重要杠杆,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新型载体。
截至10月31日,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44437件,其中网上立案13365件,占同期全部民事一审案件受案总量的30.1%,让当事人和律师真正体验到了便捷和高效。
应用体验各方点赞
吉林电子法院的开通上线运行以来,为民便民、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设计理念在实际应用中得以充分体现彰显价值。不论是当事人、律师,还是法官,都切实体验到了“指尖上的便利”。
蛟河市农村商业银行是电子法院应用的第一个受益者,电子法院开通当天,他们就进行网上立案23件,这在以前法官们想都不敢想。
“从前打官司全指着从律师那打探消息,现在在家就能收到消息,电子法院真是太高效太方便了。”这是一位当事人切身感受和中肯评价。
吉林市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任修保表示,“以前律师到法院来立案、送达、交换证据等,至少得来三四次,吉林电子法院开通以后,大大方便了律师的工作,通过这样一个网上平台,能够知道怎么立案,坐在家里就可以通过电子法院进行立案。”
吉林电子法院具备完整的视频会议系统,网上审理适用于当事人在外地或不方便出庭的案件。当事人只需满足拥有1M-2M网络,并配备一个摄像头,即可打开浏览器进行网上庭审。审判全程结合快速摄像机,多角度收集网络法庭内的视频信息,并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立刻制成光盘,方便存入案卷留档。网上审理功能快捷、便利,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9月17日,省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庭审通过视频连线进行,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庭审现场,而上诉人的代理律师远在千里之外的北京。这是吉林电子法院开通以来,首次运用电子法院三方实时云会议系统进行庭审,真正实现了“隔空庭审”。
此后,全省法院相继运用电子法院进行网上证据交换、网上庭审,并不断传来庭审成功的案例和当事人、律师的由衷肯定性评价。
10月21日,在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电子法庭内,审理了一起原告沈阳市某电线电缆厂与被告吉林某钢铁公司拖欠电线电缆款案件。原告法定代表人身在沈阳未到庭审现场,通过电子法院进行线上“面对面”,对调解协议内容现场确认,使该案当庭达成和解,彻底改变了因一方当事人不能到庭,双方无法即时确认达成和解协议的情况,实现了“指尖上”的“零距离”。
吉林电子法院依托全国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建成了“网上执行局”,实现与银行“总对总”网上查询连接,执行法官足不出院就可在全国范围内查询,并申请办理被执行人存款查封冻结事宜,彻底改变了以往只要案件不在辖区银行均需要异地冻结和扣划的被动局面。同时,吉林高院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吉林电子法院涵盖网络司法拍卖功能。截至7月末,全省三级法院均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为全国第7家全省三级法院均入驻淘宝网的省份。
据统计,全省法院淘宝网网拍次数已达842次,成交金额为2.04亿。已成功拍卖45个标的物,成交标的物平均溢价率达7.30%。
电子法院的阅卷功能直接受益者是律师、法官和诉讼参与人。
“电子阅卷能够有效的为法官阅卷提供便利,使法官能够随时随地调阅卷宗,保证了卷宗在横向和纵向的高效传递,同时也减少对于纸质案卷的磨损、有利于卷宗档案的保存。”吉林中院民一庭法官介绍说。
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吉林功承律师事务所主任迟日大表示,电子法院便利、高效,律师这个代理案件职业化的群体受益很大。吉林电子法院,对法官传统的审案方式进行了颠覆和改变,对传统审判方式的改变,势必改变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方式,特别是有效地解决了“立案难”、“阅卷难”、“会见难”三难问题。
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吉林电子法院实现三级法院互联互通,吉林高院不断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信息融合,通过“打通一张内外网、培育一棵智慧树、修好一辆驾驶舱、融入一个大格局、建设一座数据库”,不断推动吉林电子法院建设创新发展。
据了解,在扎实做好民事一审案件网上立案和网上审理的同时,省法院进一步推进电子法院内外网信息交互平台建设,加快其他类型案件的网上运行,年内将实现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和一审、二审、再审、申诉等各类型案件、各诉讼阶段的全面贯通。
吉林高院在电子法院建设中深入研究法官办案办公需求,加快法律法规查询、同类案例检索、裁判文书模板和裁判文书纠错等软件开发应用,电子签章系统、移动办公系统、办案辅助系统和网上培训系统,为法官办案办公提供更加便捷的电子化、智能化支持,真正使智能终端成为法官装在口袋里的“办公桌”。
电子法院还完善了领导驾驶舱等审判管理软件功能,健全完善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和法官绩效考评管理等司法管理系统,实现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实时监控和动态分析,做到“放权”与“控权”有机结合,有效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
电子法院不仅仅是法院在互联网上架起的一条信息高速,也是推进政法机关信息互联互通的平台。
9月29日,吉林省委政法委在省法院召开了全省政法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现场会,推广了吉林电子法院的经验,推动了省内政法机关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司法机关信息的跨界融合。
记者了解到,今年年内,吉林电子法院将完成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和电子卷宗网上移送,并在全省51家看守所、首批17家监狱建设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和科技法庭,全面实现刑事案件远程提讯、网上开庭和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办理。同时,与省人大、省政法委、省检察院、省联席办等部门建立信访信息互通平台,推动涉诉信访信息的互通互联。
目前,在电子法院的应用实践中,对那些案情简单、罪名单一、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附加刑、被告人接受远程庭审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远程视频进行刑事案件庭审。
10月20日,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利用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抢夺一案。10月23日,吉林省东丰县法院审理的赵某诈骗一案。两起案件从庭审开始到结束仅用了半小时。
据记者查阅中外电子诉讼资料显示,利用电子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在发达国家已成常态,审理刑事案件尚没有实证范例,吉林电子法院在“e”时代,利用互联网审理刑事案件,可谓实践创举,勇开先河。
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法院电子法庭进行庭审活动,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参加庭审。两地音频视频实时传输,物证和书证通过实物展示平台举证、质证,庭审问答犹如面对面交流,完全实现了无障碍沟通。庭审结束后,书记员直接通过电子法院将庭审笔录传输到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由值庭法警打印并经被告人阅签后,带回法院。
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副院长关树军作为远程视频询问系统的使用者很有感触,“远程庭审有着极大的生命力,有三大好处:一是节省人力、物力、财力;二是押解的安全得到了保障;三是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松原市看守所所长史洪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远程视频讯问室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讯,亦可用于人民法院开庭,有效避免了安全隐患,减少了法院押解压力和看守所监管压力,也能够有效地维护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得数据者得未来”。
审判执行工作产生的海量数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资源。省法院与吉林大学共同组建的“吉林省司法数据应用研究中心”已启动运行。
今年以来,吉林省刑事案件排前五位的是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交通肇事、诈骗案件,占刑事案件总量的54%;民事案件排前五位的是离婚、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金融借款合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占民事案件总量的41%;行政案件排前五位的是房屋土地征收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登记、治安处罚、信息公开案件,占行政案件总量的64%。
诉讼大数据的分析,对指导法官培训、有重点地研究审理好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诉讼数据的分析对国家在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数据中心存储的大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确保司法数据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和促进国家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吉林电子法院的建设与应用,源于敢于担当、勇为人先的探索精神,也将通过不断地创新与实践,插上吉林法院信息化建设腾飞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