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司法厅在服务民营经济大发展中具备的职能优势及将发挥的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重新组建后的省司法厅承担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统筹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吉林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职能覆盖法治吉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具有精通法律事务的职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便民优势,在服务和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大发展中可发挥重要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各个环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找准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努力为民营经济大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良好法治环境和高品质法律服务,助推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民营经济的发展需要有力的法律保障,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保障举措
省司法厅将重点围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深耕细作,推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建立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推进《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围绕民营企业在平等主体地位、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快推动制定、修改、解释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杜绝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歧视性条款,助力打造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我省现行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除其中可能存在的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对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做好对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合法性审查工作,从源头上把好法制审核关,为构建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和市场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对涉及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制止和纠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备案等制度。依法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案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省司法厅将采取相应举措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和规范健康发展
我们将坚持措施务实、工作扎实、效果求实的工作思路,从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影响其健康发展的难点,从民营企业最关切的企业设立、投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热点,及时回应民营企业最迫切的法律服务需求,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全过程、跟踪式、高品质法律服务。
具体措施包括:为民营企业开展免费全面法治体检,组建律师服务团队,帮助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在公司注册登记、出资者责任、出资方式、股权设置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为民营企业在上市融资、股权债权融资等方面依法依规运行提供法律支撑;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等保护制度;为省内民营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国际货物贸易等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僵尸企业”依法妥善安置职工、处置债权债务和资产,有序平稳退出市场;提供优质的公证和司法鉴定服务,面向民营企业公布46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和42类180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法医、物证、声像资料和环境损害类等司法鉴定实行预约鉴定、上门鉴定和网上远程预受理等服务;为民营企业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追索工资和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等。
四、近年来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做了很多工作的具体情况
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自去年初开始,省司法厅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了规模比较大的“落实‘三抓’部署,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整合司法行政资源,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搭建“法律服务助企平台”“法治宣传惠企平台”“预防调解纠纷稳企平台”,实施“百千万”计划,着力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各类法律服务团队364个,对接服务市级以上大项目626个,为1.5万家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审查经济合同2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法律体检报告1.2万份。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我们坚持创新拓展“123”工程活动,今年以来又组织开展了“守护白山松水法律服务在行动”“走进千家商会服务万户企业”专项行动,优化法律服务团队和专家顾问团组,着力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收到良好效果。
省司法厅党组将组织带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想干”的意识、“会干”的本领、“真干”的作风促进十八条措施落地落实,努力为我省民营经济大发展,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