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农垦改革发展重要任务之一,是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农委、省财政厅共同完成的省政府重点工作。2016年通过调查摸底,我省共有农垦国有土地420万亩,已完成登记发证面积60万亩,占14%,未登记发证面积360万亩,占86%。这项工作于2017年5月份启动,按照国家要求,今年9月底前要完成90%未发证面积的登记发证工作。省国土厅高度重视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强力推动工作。注重顶层设计。2017年5月,省国土联合省农委、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下发了《吉林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时限和分工,建立了协调机制,保障了工作顺利起步。强化业务培训。邀请国家级专家,对市县国土、农业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权籍调查、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基础。建立报告制度。及时跟踪地方工作进展,掌握全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促市县国土、农业部门严格按工作安排,分解任务、倒排时间、责任到人,确保了工作如期进行。做好督导指导。与省农委组成联合督导组前往吉林市、松原市、延边州等地开展督导调研,督促市县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工作。召开座谈会3次,派出指导组5批共60余人次,与地方共同研究措施,破解问题,推动了工作有序开展。落实补助经费。与省农委、省财政厅共同开展经费测算工作,积极协调省级财政给予1080万元补助经费,解决了制约工作的瓶颈问题。做好争议调处。组织地方完成了全省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排查工作,掌握了每件争议的主体、面积等情况,建立了权属争议统计台账。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互利互让”原则,推动地方加大调处力度,解决农垦与农民、农垦与林业部门纠纷9万亩,占争议面积的27%。
记者 张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