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吉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园区开发 > > 内容

关于对2017年度我省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生态文明类指标调整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5-04 13:50:55
       中央环保督察提出,吉林省在2016年对各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中,将生态文明类指标权重由2014年的21分减少为16分,同时将经济发展类指标权重增加,在工作导向上存在偏差。针对这一问题,我委立即制定了“在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中,将生态文明类指标权重提高至21分以上”的整改目标,明确了整改时限,提出了整改措施。我们回复的整改措施是:调整完善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在2017年度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中体现,总分100分不变。突出绩效考核对绿色发展的导向作用,增加有关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分值,将生态文明类指标分值增加到22分,重点考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总量、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总量、森林防火等指标。同时调减部分经济发展类指标,分值减少到19分。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要求,我们经征得各地、各部门同意,对2017年考评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将生态文明板块分值由16分增加到22分。一是根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关于“增加有关水、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分值”要求,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1项指标2分,拆分为大气污染物减排总量、水污染物减排总量2项指标4分,增加2分;二是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增土壤污染防治指标,由省环保厅考评,增加2分。三是根据我省“十三五”规划,新增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一约束性指标,由省发改委考评,增加2分。同时,将经济发展板块分值由24分调减到19分。一是将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落实、外贸进出口额、地方级税收收入占GDP比重3项指标由原来2分各调减1分,减少3分;二是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2项指标各2分合并为项目建设,减少2分。将其他板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2项指标各1分合并为1项指标1分,减少1分。
  此外,我委从保护生态、控制风险角度,将森林防火指标纳入到风险控制板块。
  现予公示。公示期2018年5月3日至5月9日止。

上一篇:我省与腾讯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下一篇: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专项课题研究征集公告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