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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9-02-13 15:22:35

  一、指导思想

  坚持“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根本方针,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体育工作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建设冰雪运动强省的有利契机,围绕建设“七个通化”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转变发展方式,促进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基本满足全市人民健身公共服务需求。各级体育社会组织更加健全,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全民健身运动向纵深发展。大众冰雪项目基础设施数量显著增加,群众性冰雪运动普及程度大幅提高。体育产业市场化日趋成熟,逐步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76万,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徒步、游泳、滑冰、滑雪等项目的参与人数明显增加,学生在校期间每天保证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

  (二)城乡居民国民体质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92%以上,其中,20-59岁人群体质状况明显改善,身体素质相关指标呈向好趋势。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比例逐年提升。

  (三)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到2020年,所有县(市、区)建有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立和完善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各类体育协会。所有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组织。加强健身站点建设,完善健身站点各项服务功能。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全市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达到6000人以上。继续开展经常性全民健身志愿服务。

  (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全市各类体育场地达到2000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以上。全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100%建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达到70%以上。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到2020年,全市有条件的县(市、区)实现“五个一”工程全覆盖,即拥有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综合体育场(或滑雪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游泳馆(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建设。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在城乡建设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等新型场地,探索在街道和乡镇建设可拆装式小型多功能活动中心,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滑冰场和滑雪场。

  (五)全民健身活动更加广泛和深入。在开展经常性全民健身活动基础上,形成具有通化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继续组织开展好每年的“全民健身百日行”“全民健身日”和冬季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提高大众冰雪运动项目普及率,打造大众冰雪项目精品赛事。开展好“三大球”、徒步、游泳、田径等赛事活动。乡镇(街道)每年定期举办全民健身活动和比赛,县(市、区)人民政府每两年举办1次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市每四年举办1次全民健身运动会。

  (六)促进冰雪、户外运动项目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依靠我市山地资源、冰雪优势,大力发展冰雪、户外、山地等健身运动项目。同时,引导体育器材、装备经营业向冰雪、户外、山地运动等方向集聚,在我市滑雪场、滑冰馆、龙岗山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开发建设的同时,与健身服务业共同成为我市体育产业新的增长点。拓宽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渠道,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引导体育消费成为人民群众消费新时尚。推进全民健身与养老、教育、文化、卫生、旅游、传媒、场馆服务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七)依托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功能,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进场地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依托乡镇、行政村、文化大院等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现多元投入机制。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方便实用、安全合理原则,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构建百姓身边有设施、有组织、有活动的全民健身服务网络,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精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体育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开发商要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实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区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区空置场所规划建设群众体育设施。(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

  (二)切实加强社会体育组织建设,提高全民健身社会化水平。加强4+X+J(4是指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体协、农民体协,X是指单项体育协会,J是指体育俱乐部和健身站点)体育社会组织模式建设,积极承办各项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加快推动体育协会与行政机构脱钩改革进程。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体彩公益金用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充分发挥培训基地作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管理和服务,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与运动项目的结合,实现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体育爱好者和爱心人士的积极性,广泛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拓宽全民健身活动举办渠道和方式。探索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方式,将全民健身活动目录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全民健身活动和赛事交由协会和其它体育社会组织承办。以全民健身日、法定节假日等为节点,广泛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登山、太极拳、徒步、乒乓球、自行车、滑冰、滑雪等具有前沿、时尚和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休闲运动项目,培育和打造“健康徒步节”等全民健身活动品牌项目。定期举办各类人群的体育比赛和项目展演,让全民健身真正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

  (四)实施《青少年体育振兴计划》,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精神,施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广泛深入开展“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活动。从小培养青少年对体育的兴趣爱好,掌握体育运动技能,特别是冰雪运动技能,培养广大青少年的体育文化意识、服从意识和团队意识。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和联动机制,构建更加完备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

  (五)推动职工体育广泛深入开展。切实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级职工体育协会、职工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开展对职工体育骨干的培训。落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间操制度,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职工体育健身展示和竞赛活动。(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文广新局)

  (六)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体群字[2015]155号)精神,加强各县(市、区)老年体协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县(市、区)老年文体活动中心为骨干,社区(村)老年活动设施为依托,社会文体活动中心为补充的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网络,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各县(市、区)每年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趣味运动会、单项比赛或健身表演等活动。[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老龄委,各县(市、区)政府]

  (七)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体育协会,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积极挖掘、推广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努力推进少数民族体育发展。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与示范基地功能。开展好各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人才选拔和参赛工作。(责任部门:市民委、市文广新局)

  (八)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服务志愿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责任部门: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

  (九)依托各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在县(市、区)全覆盖基础上,向乡镇、街道延伸。加强体医结合,完善市、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功能,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促进康体结合和健卫一体,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体质测定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创新健身指导和健身培训方式,让群众掌握科学健身方法和运动技能。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十)大力发展冰雪全民健身运动。利用备战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冰雪运动强省的要求,推动我市冰雪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全面建成通化市滑冰馆和通化金厂滑雪场。充分利用公园河湖等水域资源开辟天然滑冰场,积极利用城市空地、公共绿地人工浇筑滑冰场、冰球场、搭建可拆装滑冰场。营造全民参与冰雪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青少年冰雪运动的推广和普及,鼓励学校开展冰雪体育活动。(责任部门:东昌区政府、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

  (十一)进一步弘扬体育文化,营造全民参与体育健身的浓厚氛围。全市体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体建立全民健身栏目,普及全民健身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科学健身素养。通过开办科学健身大讲堂、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全民健身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通过树立“大体育”“大健康”文化观,努力培育体育健身文化,形成崇尚体育和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社会风气。(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通化广播电视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实施的领导协调机制。全市各级政府要建立并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各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发展群体事业的格局。要按照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吉林省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不低于70%的部分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全民健身经费随经济增长而逐步增加。

  各县(市、区)政府应结合财力可能,积极支持各类场地设施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47号),加大对智库、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服务的购买比重。各县(市、区)政府可将社会资本投入建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本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管理,并按规定给予必要的政策或资金扶持;对参与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和承办活动的社会资本创造方便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三)建立全民健身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评价标准和要求,制定我市全民健身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明确全民健身发展的核心指标、评价标准和测评方法。把全民健身综合评价指标纳入全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创建的测评体系中并增加权重。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保障内容加以落实。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相关的人、事、物进行立体评估,将评价、评估指标纳入各地政府年度考核内容,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三纳入”要求,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全民健身志愿人员和群众健身带头人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积极开展健身指导活动,带动更多人群加入科学健身行列。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建立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导,明确发展改革委、民委、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城建、水利、文广新、卫生计生、规划、广播电视台、老龄委、总工会、残联、公安等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加强绩效评估。市、县两级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全民健身大数据统计和本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将检查和评估情况报本级政府。市、县两级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共同关注全民健身的良性机制。

  (三)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体育行政部门重点抓好顶层设计,主要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和有关支持全民健身工作的政策,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检查与监督,将大部分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交由协会或体育社会组织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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