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机遇分析
一、吉林省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成就(一)支柱产业地位基本确立,全面完成规划目标。
2015 年,全省接待游客人数和旅游总收入增长分别高于全国平均增速 7% 和 10% ,全面完成 “十二五”发展目标,实现了“跨上三个台阶,完成两个翻番”的历史性跨越,旅游业成为吉林省经济新的增长亮点和重要产业之一。
(二)旅游投资持续增长,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
“十二五”期间,重大旅游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成果著,专项资金和航线补贴大幅增加,旅游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累计完成旅游投资 1288?2 亿元。
(三)品牌形象不断提升,转型升级效果显著。
六鼎山文化旅游区晋升国家 5A 级旅游景区,长白山被列入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名录,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缤纷四季,精彩吉林”旅游形象深入人心,旅游业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四)现代治理体系基本完备,高位统筹成效突出。出台了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旅游支柱产业的意见》(吉发 〔2014 〕 13 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 〔2015 〕 35号)等政策文件,完成修订 《吉林省旅游条例》工作,基本形成了较完备的旅游业现代治理体系。
(五)对外开放不断加深,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
围绕 “一带一路”和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组织举办 “大图倡议”东北亚旅游论坛、中俄朝图们江区域旅游厅(局)长桌会议、中俄蒙地方旅游合作会议等东北亚国际旅游交流合作活动。大力推进图们江三角洲国际旅游合作区建设,赴俄、赴朝边境旅游持续升温,特色边境旅游产品发展迅速,形成多领域全方位的国际旅游合作态势。
二、吉林省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机遇
(一)东北新一轮振兴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释放强劲旅游需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一轮东北振兴政策实施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以休闲化、大众化和社会化为特征的旅游方式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旅游业从传统景区观光游向休闲度假游等高端阶段转变,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吉林省旅游业处在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黄金发展期。
(二)贯彻 “五大”发展理念支持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旅游业发展与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高度契合,是最能完整贯彻和体现五大发展理念的产业之一,充分发挥综合带动效应强的优势,进一步突出旅游业新常态下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使旅游业成为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的突破点和经济增长点。
(三)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助于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
当前,居民消费结构发生重大深刻变革,有效供给不足成为制约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大众旅游时代,旅游业面临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加快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通过科学的产业政策更好发挥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加有效供给和优化供给结构,促进旅游产品不断向中高端、特色化、品质化方向发展,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四)着力推进幸福产业提质扩容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民消费品质不断升级,旅游业的产业优势不断显现。旅游业被列为 “五大幸福产业”之一,进一步凸显了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日益重要的功能与作用,不仅改善民生,在精准脱贫过程中也发挥重要作用。国民旅游休闲纲要 (2013-2020 年)、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的发布与实施,使旅游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不断优化。
(五)多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叠加,旅游业进入黄金发展期。
随着 “一带一路”战略深入推进,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长春新区全面建设,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等重大政策交汇叠加,我省旅游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国际国内良好发展机遇。
三、吉林省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阶段判断
“十三五”期间,我省旅游业发展进入提档加速的黄金发展期、结构调整期、转型升级战略机遇期、多种矛盾凸显的关键期。
(一)旅游黄金发展期。
随着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文化旅游消费支出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显著提高,传统观光旅游与新型休闲度假旅游叠加,大众旅游时代的来临,旅游消费呈现爆发式增长,一些体制机制性障碍逐渐消除,各地发展旅游、社会资本投资旅游和人民群众参与旅游的热情空前高涨,直接推动旅游收入和接待游客数量连年保持高位增长。我省旅游业必须抓住难得的黄金发展期,加减乘除一起做,在做大增量的同时,做好存量提质增效,以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旅游服务需求。
(二)旅游结构调整期。
当前,制约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通过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旅游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是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重点之一。旅游业结构调整,涉及到宏观、中观和微观等多个层次和方面。宏观层面,要科学协调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同时也为旅游业发展开拓更广阔空间,实施 “旅游 + ”战略是行之有效的途径;中观层面,要优化旅游业空间布局,逐渐消除地区间旅游发展失衡问题,先发展地区要实现提质增效,后发展地区要补足发展短板;微观层面,推动旅游业内部结构调整,在传统六要素基础上,向“吃、厕、住、行、游、购、娱”和 “文、商、养、学、闲、情、奇”综合要素体系转变,形成观光旅游和休闲度假旅游并重,传统业态与新兴业态并举,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共进的新格局。
(三)旅游转型升级重要战略机遇期。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宏观环境作用下,旅游市场环境不断优化、社会资本参与旅游创业创新热情高涨,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旅游业转型升级不断加速。游客的初级旅游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对旅游品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旅游服务逐渐向高品质化方向发展。差异化、品质化旅游产品正逐渐成为主流,休闲化和体验化成为旅游业发展必然趋势;随着旅游业供给侧改革向深入推进,以产品创新和用户体验将成为产业核心,互联网业态和模式的兴起,让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上支付、景区管理、行政管理等信息化服务达到新的高度,智慧旅游蓬勃发展。
(四)旅游发展矛盾凸显期。
伴随我国旅游业的繁荣发展,开发与保护、新旧动能转换、外来旅客与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相互扰动、旅游资源权属与利益冲突等矛盾逐渐显现。我省旅游业发展面临着诸多挑战,主要是旅游资源挖掘不够,产品开发结构单一;产业融合与集聚不充分,综合带动能力不强;市场认知较弱,品牌价值不明显;旅游管理体制不顺,区域合作和综合协调能力不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消费环境亟待改善等。这些问题要在 “十三五”时期重点加以解决。
第二章 发展思路和目标
按照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 “三个五”战略要求,深入实施 “旅游 +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大力优化产品、设施、政策供给,突出发展冰雪旅游和避暑休闲旅游等核心产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融合,壮大市场主体,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培育旅游业成为我省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共享发展的民生产业和转型升级的支柱产业,推动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强省跨越。
五、基本原则
(一)全域化。以区域资源整合、产业融合、共建共享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探索旅游业引领的 “多规合一”产业促进机制,加快与农业、林业、水利、工业、科技、文化、体育、健康医疗等产业深度融合,通过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形成独具特色的村、镇、县、市多元发展体系,实现多领域、多层次的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
(二)生态化。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倡导低碳消费和文明旅游,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开创 “和谐、共建、共享”的旅游发展新局面,促进全省旅游产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品牌化。坚持创新发展旅游产品和业态,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拓宽旅游产业外延,实施差异化发展,突破同质竞争的瓶颈,突出我省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通过科学组合旅游要素,整合优势旅游产品,打造吉林省全域全季旅游产品形象。
(四)国际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挥旅游业开放性、国际性特点,丰富对外开放内涵,完善对外开放格局。依托 “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海陆内外联动,树立国际旅游形象,加强国际旅游合作,促进旅游业对外交流与发展,开创互利共赢的国际旅游合作新局面。
(五)人本化。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着力打造多样化、高端化、国际化的旅游产品体系,加快培育旅游新业态,彰显地域文化特色,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增强我省旅游产品吸引力和市场竞争力。
六、发展目标
(一)总体定位。依托我省立足东北、辐射东北亚的区位条件,充分整合自然生态、历史人文、边境风情、抗联遗迹等优势资源,构建 “两核驱动三区,四带贯穿全域”总体空间布局,以“旅游 + ”为手段,深度开发冰雪、生态、边境、文化、乡村、红色等核心旅游产品,创新培育新业态,塑造新形象,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产业融合,协调旅游发展,深化旅游外交,倡导绿色旅游,发展壮大冰雪、生态等休闲度假产业,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将我省建设成全国生态旅游大省、冰雪旅游强省、文化旅游名省、边境旅游示范省,打造成为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和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指标。“十三五”期间,我省旅游业发展围绕总体目标定位,壮大旅游产业规模,提升旅游产业质量。到 2020 年,全省年旅游总收入达到 5000 亿元,年均增长 18% 以上;年接待游客人数达到 2.4 亿人次,年均增长 12% 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出游达到 5 次;旅游业对地区国民经济的综合贡献度 15% 左右。
到 2020 年,旅游产品体系趋于完善,旅游精品带建设成效明显,旅游目的地影响力持续扩大;旅游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效益提高,实力增强;宣传营销市场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旅游品牌形象更加突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旅游服务质量和游客满意度水平提高;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市场监管更加规范、机制逐渐完善;旅游促进扶贫、惠及民生作用更加显著,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地域组织与空间布局
结合我省旅游资源分布特点,以冰雪、生态、边境、文化、乡村、红色核心产品为依托,围绕建设 “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和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战略定位,全面构建 “两核、三区、四带”的总体空间布局,推动 “两核驱动三区,四带贯穿全域”的联动发展模式,以全新产品体系领动全域产业发展,全面驱动和引领东北地区旅游发展新格局。
“两核”:长吉都市休闲旅游核心区。发挥长春市、吉林市的区位优势,依托长吉一体化发展、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和哈长城市群建设,突出和强化长吉两市旅游市场规模效应,提高旅游交通承载能力及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旅游业与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特色城镇化等融合发展,围绕都市休闲、消夏避暑、冰雪、文化、生态等核心产品,建设高品质旅游度假区、都市休闲区和乡村旅游度假地,推动旅游产品向多元化、精品化发展,打造大东北旅游辐射中心、东北亚国际旅游节点城市和东北中部特色都市休闲度假旅游核心功能区。长白山生态度假旅游核心区。以长白山区域为核心,围绕发展冰雪、避暑、边境、文化等核心产品,充分挖掘自然生态资源优势,以建设长白山森林生态旅游功能区、国家旅游风景道和特色旅游目的地为重点,不断提高旅游度假产品服务品质,突出打造大东北区域休闲度假旅游核心区,构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的区域旅游发展功能区和增长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和森林生态旅游目的地。
“三区”:东部绿色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区。发挥通化、白山、延边优良的生态环境优势,依托森林、冰雪、生态、温泉和文化旅游产业基础,加快区域内核心景区转型升级和重点项目规划建设,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长白山区域旅游产品精品化提升,不断优化旅游产品结构,科学配置发展要素,完善区域产业配套服务功能,打造以绿色旅游产业为特色的区域性边境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中部创新转型都市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区。发挥长吉旅游核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辽源、四平、梅河口、公主岭等中部城市群集聚效应,依托区域产业结构优势,推进 “旅游+ ”战略,大力开发冰雪、文化、滨水、养生等城市休闲康养旅游产品,创新乡村旅游组织形式,创建特色国民度假地,推动旅游城镇体系建设,以旅游发展带动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等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城市转型发展,加快旅游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旅游用品、户外休闲用品、特色旅游商品制造与零售业,落实国家、省级鼓励旅游科技创新等政策,打造以都市休闲文化健康旅游产业为特色的东北中部城市旅游创新转型发展区。西部渔牧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发展区。重点推进松原市、白城市的草原湿地生态精品旅游景区建设,围绕查干湖、莫莫格、向海等国家级生态保护重点区域,打造特点鲜明的生态、渔猎、民俗、文化等核心旅游产品体系,建设我省西部特色民俗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发展区。
“四带”:长吉图休闲度假旅游精品带。依托长春—吉林—延边—长白山经典旅游线路,重点建设以冰雪休闲、消夏避暑、生态观光、民俗文化等为重点的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发展带;鸭绿江边境风情旅游精品带,依托长白山—白山—通化经典旅游线路,重点建设以鸭绿江河谷生态、跨境体验、森林观光、红色教育等为重点的边境风情旅游产品发展带;南部文化康养旅游精品带,依托长春—四平—辽源—梅河口—通化经典旅游线路,重点建设文化科普、休闲养生、医药健康、乡村度假等文化康养旅游产品发展带;西部草原湿地生态旅游精品带,依托长春—松原—白城经典旅游线路,重点建设生态保护、绿色科普、民俗体验、湿地观光等融合型生态旅游产品发展带。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理念创新,构建旅游发展新模式。
1、推进旅游综合体制改革。推动全省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制建设,强化综合协调、项目管理、数据统计、旅游宣传、新业态培育、行业监管等工作体系建设,增强旅游产业发展管理效能。
2、推动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 19 个已纳入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市县,建立旅游发展综合协调机制,鼓励各地改革创新,推动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形成现代治理体系。支持延边州和长春市开展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工作,打造全省旅游综合改革先行先试样板。
(二)产品创新,健全旅游产品新体系。
1、做大做强核心产品。突出冰雪、生态、边境、文化、乡村、红色等资源优势,形成核心支柱产品体系,发展和延伸产业链条,通过核心产品提升,加快实现建设冰雪旅游强省、生态旅游大省、文化旅游名省、边境旅游示范省目标。
(1)冰雪旅游产品。抓住 2022 年冬奥会的有利契机,全面贯彻落实 《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冰雪产业的实施意见》(吉发 〔2016 〕 29 号)精神,发挥吉林省冰雪资源的差异化优势,推进实施冰雪十大工程,大力发展冰雪休闲度假产品、冰雪温泉养生产品、冰雪观光体验产品、冰雪民俗史迹产品等四大产品体系,建立完善 “国际冰雪城市推广联盟”,动开发雪地穿越廊道、低温健康养生、雪地高尔夫、雪地汽车拉力赛等新型业态,推进建设冰雪旅游小镇。重点打造东部冰雪体验之旅 (长春—吉林—延边—长白山),延伸拓展西部渔猎文化之旅 (长春—松原—白城),培育开发南部康体养生之旅 (四平—辽源—通化—白山—长白山)三条冰雪旅游带。以产业支撑产品创新,推动冰雪旅游基础产品向高端的度假产业形态与生活方式发展,不断扩大 “滑雪、雾凇、冬捕”三大品牌影响力。推动体育、文化、教育、创意策划、装备制造、保险服务等冰雪旅游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冰雪产业链,培育一批冰雪产业链上的专业企业,全方位构建吉林特色的冰雪产业体系,将吉林省建成中国冰雪产业大省、冰雪旅游强省和世界级冰雪旅游目的地。到2020 年,实现冰雪旅游年总收入达 2300 亿元,冰雪旅游接待人数达 1 亿人次。
(2)生态避暑休闲旅游产品。深度挖掘吉林省气候优势,依托山脉、森林、湖泊、江河、湿地、温泉、草原等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生态休闲、消夏避暑旅游产品,围绕长白山图们江生态协作区等全国重点生态旅游目的地和功能区建设,培育生态精品线路,发展绿色生态、避暑休闲产业,研究制定发展壮大避暑休闲产业的政策措施。整合省内各地夏秋节事品牌,全力打造 “消夏避暑全民休闲季”,培育提升 “22℃ 的夏天·清爽吉林”等旅游品牌,举办中国 (吉林)休闲产业博览会等系列活动,做到冬有 “冰雪博览会”,夏有 “避暑休闲季”,全面提升绿色吉林、生态吉林的市场影响力和吸引力。
(3)边境旅游产品。发挥通化、白山、延边等边境地区的地域优势,以东北边境风景道等国家重点旅游风景道建设为中心,不断提升边境旅游产品品质。加快培育以吉林省为集散地的跨境旅游产品,打造边境观光、休闲度假、跨国购物等三大边境旅游产品。带动口岸城镇、乡村民俗旅游发展,开发建设沿鸭绿江、图们江边境旅游风光带,打造独具魅力的中朝界江观光旅游目的地、跨国旅游廊道、环日本海国际旅游集散地、中朝俄边境旅游目的地、东北亚国际旅游合作示范区,使我省面向俄罗斯和朝鲜边境地区成为东北亚国际旅游核心地带。
(4)文化旅游产品。依托我省多元融合的文化旅游资源,系统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创意旅游产品,持续挖掘吉林文化中的各类旅游元素,重点发展民族民俗文化、文化遗产、红色文
化、祭祀文化、伐木文化等旅游产品。通过发展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文化旅游特色街区、文化旅游服务综合体和文化旅游主题小镇,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大省。
(5)乡村旅游产品。以建设民俗特色小镇、古村落、现代农庄为乡村旅游发展的突破口,结合发展乡村旅游特色村镇,打造一批融合型、交通型、景区带动型、民族特色型、传统村落型等特色乡村旅游产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食品卫生质量和消防安全水平;加快精品旅游农业庄园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和乡村旅游创客行动计划,扶持发展特色乡村精品客栈,建设一批以乡情教育为特色的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加大精准旅游扶贫力度,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通过旅游扶贫开发,推进旅游规划扶贫公益行动,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6)红色旅游产品。充分发挥红色旅游资源优势,以重大历史事件为节点,深度挖掘和大力宣传东北中共革命史,推动红色旅游与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区域发展、城乡建设紧密结合,突出社会效益,强化教育功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支持通化兴林镇等探索创新红色旅游发展新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红色旅游建设与发展,全面提升红色旅游发展水平。
2、加快发展新型旅游业态。结合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引导和鼓励发展旅游新产品,培育新型旅游业态,不断拓展旅游产业发展空间。
(1)城市体验旅游。结合我省历史文化厚重,民俗文化丰富,城市风光优美,建筑风格独特等优势,推动建设旅游城市的特色休闲街区、城市休闲风光带,鼓励长春、吉林等城市发展无门票游览景区,城市主题公园,城市广场、演艺场所、博物馆、展览馆、特色建筑群、特色工业园区、特色创业园区等城市文化旅游景区。全面提升城市旅游品质与吸引力,形成新的城市旅游市场,助推全域旅游发展。
(2)健康养生旅游。立足优良的生态资源和医药健康产业基础,发展以中医药文化和养生体验为主题的中医观光、疗养康复、特色医疗、美容保健、中医药科考等健康养生旅游产品。鼓励省内医疗机构与国外高水平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康复疗养、养老服务。加快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四季康体养生旅游产品,鼓励吉林市、通化市、延边州、长白山等地加快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企业、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基地)建设,开展优秀中医药健康旅游经营单位评选活动。
(3)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加快旅游营地建设,完善自驾车和旅居车旅游服务体系,推动落实旅居全挂车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旅游营地住宿登记、安全救援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和机制。到2020 年,建设完成 40 个标准的旅游营地项目,初步形成覆盖我省主要区域、系统完整、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的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体系。
(4)森林养生旅游。充分挖掘和利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森林资源,加强森林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注重景观、艺术和保健等功能建设,着力打造森林旅游精品线路和黄金节点,培育一批 “森林旅游示范区”“森林人家”“森林体验基地”和 “森林养生基地”等森林旅游品牌,加大森林旅游宣传力度,开展森林旅游景区摄影大赛,森林旅游节等活动,提高我省森林旅游景区知名度。加快森林旅游网络平台建设,发挥互联网在森林旅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旅游产业与林业深度融合,加强对森林旅游资源管理、技术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构建多层次森林旅游发展体系,推动森林旅游经济蓬勃发展。
(5)滨水旅游。以国家和省级水利风景区为载体,合理开发水域资源,发展滨水度假旅游、水上运动旅游、休闲娱乐旅游等。重点开发鸭绿江、图们江、松花江等主要江河及向海、莫莫格、查干湖等重点水域的水上旅游产品。通过水上旅游设施建设和水上航线整合,优化江湖间、水陆区域的旅游产品组合。积极打造春冬季冰上产品线路、夏秋季水上产品线路等精品水利生态旅游产品。
(6)研学旅行。以长影旧址博物馆等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为依托,通过市场细分做精研学旅行。结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将夏令营、冬令营等研学旅行活动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国情教育的重要载体,纳入中小学生日常德育、美育、体育教育范畴,增进学生对自然和社会的认识,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7)低空飞行旅游。发挥长春市、吉林市通用航空产业的基础优势,鼓励发展建设通用航空旅游综合服务基地体系。引导开发热气球、滑翔伞、滑翔机、跳伞、动力三角翼等空中旅游休闲项目,在长白山、松花湖、查干湖、龙湾、向海等地区建设空中休闲旅游项目基地,结合高品质旅游度假区建设,重点在长白山、“一江三湖”地区、西部湿地地区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直升机旅游服务设施,发展直升机空中观光、低空飞行体验等旅游产品。
(三)业态创新,开拓旅游发展新领域。
推进 “旅游 + ”行动,加快旅游与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以及现代服务业等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发挥旅游产业联动作用,拓展旅游业发展新领域。
1、旅游 + 农业现代化。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农林牧渔产业基础,推动 “旅游 + 农业”发展,促进农村地区产业融合。在条件适宜地区开展现代农业庄园试点和示范工作,支持发展农耕、采摘、饲养等以农事体验为主题的特色旅游产品。西部地区发挥大草原、大湿地、大湖泊的自然优势,整合农牧副渔资源,突出发展少数民族风情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东部地区依托 “林海雪原”优势,以乡村休闲旅游、森林旅游、民俗体验等旅游产品为中心,突出发展森林休闲体验旅游,大力发展有机、绿色食品加工和林特产业。通过打造现代农业旅游精品主题线路,促进传统农林牧渔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
2、旅游 + 新型工业化。借助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我省在汽车、轨道客车、化工、森工、矿业、科技等方面良好的工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积极推动 “百年长春”宽城子老街区、上海路铁南历史文化街区、白城大安蒸汽机车陈列馆、德惠沙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融入创意元素,鼓励改造四平昊华化工有限公司旧址、辽源市道岔厂旧址等老工业遗址的废弃厂舍,发展后工业时代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打造工业遗产文化创意基地;加大工业旅游纪念品开发力度,积极发展汽车系列、航空系列、动车高铁系列、葡萄酒系列、袜业系列等工业旅游纪念品体系,打造工 (矿)业文化旅游基地。依托特色工业园区,开发汽车之旅、医药之旅、红酒之旅、袜业之旅等一批工业旅游产品。
3、旅游 + 特色城镇化。结合二道白河镇等中国特色小镇建设,支持旅游综合体、旅游度假区、旅游小镇、城市旅游主题功能区、中央游憩区建设;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完善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兼顾居民与游客的诉求,适度拓展城市运动休闲空间。
4、旅游 + 现代服务业。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依托高句丽王城、扶余国前期都城、渤海国都城、乌拉古城、宝马古城、叶赫古城、偏脸城、清代吉林将军驻地、盛京围场和皇家鹿苑、“柳条边”等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历史文化体验、历史古迹参观等旅游产品;充分发挥满族、朝鲜族、蒙古族民族文化优势,开发关东民族民俗节庆旅游产品、民俗度假等旅游产品;依托多元宗教文化优势,开发涉及饮食、疗养、节会等宗教文化体验旅游产品;发展壮大长影集团、吉林出版集团、吉视传媒等一批骨干文化旅游企业,创作一批体现吉林地域文化特色的优秀作品,开展影视旅游、民族民间演艺旅游等,深耕吉林文化渊源,做好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商品文化与旅游文化融合发展,促进吉林省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塑造与传播。
促进旅游与体育融合发展。以长春冰雪旅游节、长春净月潭森林马拉松赛、中国吉林国际雾凇冰雪节、长白山—鸭绿江国际自行车赛等大型群众体育旅游活动为载体,围绕长白山、松花江、鸭绿江、查干湖等重点区域内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城市公园等,规划建设一批省级生态旅游休闲体育公园;结合群众健身、休闲体育运动,开发滑雪、滑冰、雪地摩托等冰雪特色运动旅游产品,漂流、划水、皮划艇等水上运动旅游产品,攀岩、徒步、拓展训练、绿道骑行等森林户外运动旅游产品,滑翔伞、三角翼等低空飞行旅游产品等,构建完善的特色体育旅游产品体系。
促进旅游与健康医疗融合发展。支持吉林市、通化市创建健康旅游示范区,推动旅游与健康养老、康体休闲等融合发展。鼓励发展水疗 SPA 、中西康复疗养、温泉康体疗养、森林氧吧康体等疗养项目,将康体疗养和养生养老旅游产品培育成市场新增长点。鼓励旅游企业和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提供健康养生度假服务,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健康医疗养老服务旅游品牌。
促进旅游与商务会展融合发展。围绕长春、吉林、延吉、珲春等开发开放前沿城市发展商务会展旅游,加快培育中国东北商务会展旅游中心;鼓励长白山、松花湖、查干湖等度假区配套建设一批商务会议景区,推进商务会展旅游集聚区建设;倡导引进国际知名会议会展公司、国际品牌会议、会展落户吉林,提升活动创意、策划和管理水平,加快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务会展企业及活动品牌,引导我省商务会展旅游经济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四)技术创新,增强旅游发展新动力。
加强旅游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丰富 “天地图·吉林旅游”等实用信息,提升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和营销等建设工作,促进旅游与信息化融合发展,重点建设与优化吉林省旅游云服务中心、旅游调度指挥中心、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旅游景区监控平台,发挥技术创新在服务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全面提高智慧旅游管理水平;通过引入国内外知名信息服务企业,打造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旅游商品电子支付平台和智慧旅游物联网平台;健全旅游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旅游咨询、搜索、体验、预订、支付、导航等综合服务质量;推进智慧旅游城市、企业、景区建设,利用旅游大数据,实施精准营销,提高市场推广效率;打造 “互联网 + 流通 + 服务”模式,鼓励开发旅游相关虚拟现实技术,提升冰雪等特色旅游产品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五)主体创新,提升旅游服务新水平。
实施旅游市场主体壮大工程,创新旅游资产管理模式,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并购等方式发展知名旅游企业品牌;支持和引导旅行社通过兼并、重组、融合等方式实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扩大规模,提高效益;积极引进有实力国内外旅游集团和旅游资本进入我省,与省内旅游企业开展合作,推动国际化、集团化、网络化发展;扶持旅游电商等新兴经济实体创业、创新发展,构建完善的旅游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旅游企业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范围和效率,引导传统旅游企业实现转型发展。
九、发挥协调功能,提升旅游发展新品质
(一)优化空间布局,强化旅游功能区带动。
1、推动旅游城市集群建设。发挥长吉旅游经济中心的辐射作用,有效整合周边互补性较强的城市旅游资源,重点打造以长吉为核心的中部旅游城市集群,完善城市休闲旅游服务功能,构建旅游城市分工协作体系,共建辐射大东北,面向东北亚的区域旅游大市场。
2、加快培育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以延边和长白山等国家特色旅游产业功能区和旅游目的地建设为目标,以省内跨区域自然山水和地域文化单元为依托,培育一批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构建特色鲜明、品牌突出的区域旅游业发展增长极。加快建设大长白山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圈、西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圈、中部城乡生态休闲旅游合作圈,推动区域旅游廊道建设,推进合作圈内部的优势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推行统一的宣传营销机制和旅游服务标准,共同参与国内外旅游联合营销、联合招商,实现全域化无障碍旅游发展。
3、重点建设国家旅游风景道。以我省中高等级交通路网为基础,加强规划和建设长吉图沿线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项目、特色风情村镇、汽车营地和绿道系统等旅游服务设施,完善旅游和交通服务功能配套,加快推进东北林海雪原 (吉林市—敦化)和东北边境 (集安—长白山—延吉—珲春)等国家旅游风景道建设,打造品牌化旅游廊道。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探索政策扶持与管理运营等方面的经验,促进我省四大旅游精品带建设与提升,带动旅游经济示范区、集聚区快速发展,形成特色旅游产业集群。
4、推进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依托特色自然与人文旅游资源,以长白山森林冰雪文化为核心,以向海湿地生态旅游和延边民俗风情旅游为引领,推动建设松花湖、查干湖、高句丽、五女峰等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项目;加快西部河湖连通区域的旅游发展,推动西部各主要旅游区的环形旅游廊道、 “西部湿地大环线”旅游景观公路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对周边区域旅游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构建吉林省特色旅游目的地体系。
(二)加强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1、建立立体化旅游交通体系。加快航空、铁路、公路、航运、绿道等立体化旅游交通体系建设,建立四季通达、顺畅便捷、连接省内及东北主要旅游目的地的大旅游交通布局。航空体系建设。提升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吞吐能力,将其打造成为东北亚重要国际航空运输中心之一;迁建延吉机场,改造(扩建)吉林机场、长白山机场及通化机场;通航松原机场和白城机场;新建四平机场;推动辽源、白山、榆树、珲春、敦化、通榆等机场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航线网络,加快推动长白山机场申请为临时口岸机场,增加对韩、日、俄航线 (班),构建以吉林省为核心,通达省内外,联通东北亚的境内外航线网络;推动建设低空航空旅游基础设施。
铁路设施建设。发展 “高 (快)铁旅游”和 “特色旅游专列”。扩能改造长春—白城铁路, 2018 年建成通车;建设四平—通化、白河—通化、敦化—白河铁路客运专线,形成连接东部城市的快速铁路环线;争取到 2020 年全省实现以长春为中心,以高 (快)速铁路为骨干,通达省内各市 (州)的 2 小时铁路旅游圈。以长春、白城、图们、珲春为重要节点,积极开通 “特色旅游专列”,形成西对蒙古国、东联俄罗斯、北接朝鲜的东北亚铁路旅游廊道。
公路网络建设。规划建设松江河—长白、龙井—大蒲柴河—长春、集安至通化和东丰至双辽高速公路,提升旅游交通便捷性;推进珲春、图们、长白、集安等跨境公路桥梁建设,改善边境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谋划珲春—朝鲜罗津、珲春—海参崴等高速公路,中国图们—朝鲜稳城—朝鲜清津等国际公路。提升我省旅游公路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旅游公路服务功能。增强航运旅游服务功能。结合既有水路航道基础上,在松花江、嫩江、鸭绿江、图们江等主要河流适合开展水上旅游的重点航段,规划开通旅游航道。加强西部查干湖、向海、莫莫格等主要河湖水域的水上旅游服务基础设施及码头建设。
旅游慢行绿道建设。增加旅游交通的休闲游憩功能,鼓励以景区、城镇、乡村等为单位,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旅游慢行绿道系统。明确关于休息驿站、饮水、充电、急救、咨询等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体规划建设自驾车绿道、自行车绿道、轮滑绿道、水上绿道、步行绿道等慢行绿道体系和雪地穿越旅游廊道等基础设施。到 2020 年,全省建设 3000公里旅游慢行绿道系统,基本覆盖重点城市和旅游景区,为游客和民众提供一个低碳出行、休闲游憩的绿色空间,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旅游绿道网络系统。
2、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长春市为省域旅游中心,打造 5 个区域性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和 10 个三级旅游集散中心。长春市要发挥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增强旅游承载能力,完善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和消费中心功能,构建网络化集散中心体系。依托长春龙嘉机场、长春高铁站、长途汽车站等,建设一级旅游集散中心,形成全省的旅游信息汇聚地、旅游交通集散地、旅游品牌窗口和旅游产业集聚地,建设辐射全省的旅游核心枢纽。围绕吉林市、通化市、松原市、延吉市、抚松新城等建设 5 个区域性二级旅游集散中心。依托白城市、辽源市、四平市、白山市、敦化市、珲春市、图们市、临江市、集安市、靖宇县等 10 个生态文化旅游城市建立三级旅游集散中心。加快各级旅游服务集散中心功能升级,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及咨询、游客集散、旅游救助、旅游投诉处理、旅游购物、餐饮娱乐、旅游培训等服务功能,加快我省主要旅游线路沿线的综合服务区建设,建成一批集餐饮、购物、休憩、车辆维修保养、旅游信息获取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区。
积极推进旅游景区 “最后一公里”通达工程。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围绕重点旅游线路和景区,加强旅游交通连通建设,加快实现从集散城市、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旅游景区间公路交通无缝衔接,提升公共轨道交通的旅游观光服务功能,重点推动长白山等地建设 “零换乘”综合枢纽中心。推进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的旅游公路服务区建设,配套完善全省城市旅游标识系统、旅游交通引导标识、旅游景区配套服务标识等设施建设。
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将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医疗卫生应急保障能力;加大旅游安全设施投入,加强应急机构、队伍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安全风险提示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业务培训,有效预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旅游行业监督与服务。全面推动 “阳光政务”,加快建设旅游政务服务 “一张网”,实现旅游行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使群众能享受到标准、快捷的旅游政务服务;开展部门联合 “明查暗访”行动,建立和完善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开展 “不合理低价游”、涉旅违法经营、服务质量暗访、交叉执法和 “出境旅游保证金”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打造 5 个省级区域性旅游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推进旅游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升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3、持续推进旅游厕所建设。
积极探索旅游厕所建设、运营及管理新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大扶持乡村旅游厕所建设力度,推进 “厕所革命”向乡村旅游延伸。适时扩大 “第三卫生间”建设范围。到 2020 年,改造和新扩建 1500 座旅游厕所,更好地满足广大游客的需要。
(三)提升要素水平,加快产业结构升级。
1、提升特色餐饮品质。依托自然资源禀赋,创新发展健康食品系列。积极推动药食同源目录进入特色餐饮和健康食品。深入挖掘多民族民间传统小吃,实施现代化创意改良,推出特色“金牌吉林小吃”等特色餐饮品牌,全面提升吉林特色传统餐饮品质。
2、构建新型住宿业。以特色旅游小镇为依托,加快旅游住宿业结构优化、品牌打造和服务提升,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住宿品牌,推进品牌住宿企业连锁化、网络化、集团化发展。支持经济型酒店、主题精品酒店发展,鼓励发展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帐篷酒店、民宿等新型住宿业态。
3、发展旅游商品零售业。改善旅游购物市场环境,实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加强对 “吉林老字号”等特色旅游商品的宣传推介,加大对旅游商品商标、专利的保护力度。推动发展旅游商品生产标准和认证体系,规范旅游商品流通体系。鼓励在机场、车站、旅游集散中心、旅游景区等设置特色旅游商品购物区,推动旅游商品零售业健康快速发展。
4、推动旅游娱乐业。加快传统文化产业升级,创新旅游文化娱乐发展模式。加快推广 “景区 + 游乐” “景区 + 剧场”等景区娱乐产品模式,创新以 “景区 + 演艺”为代表的景区娱乐产品升级,深度挖掘满族、朝鲜族和蒙古族等特色民族民俗文化,提升长影等影视文化娱乐项目的旅游功能。充分发挥吉林省演艺资源优势,将景区固定演艺与跨区域巡演相结合,不断增强吉林省文化旅游的市场影响力。
十、坚持绿色为本,建设生态旅游强省
(一)坚守生态红线,突出生态文明。
1、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依托省内现有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优质生态旅游资源,通过生态旅游协作区、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推动东部绿色旅游精品带发展,认真落实我省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环境保护战略,严格按照景区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加强对森林、湖泊、湿地生态修复治理,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
2、完善环境监测、环保问责、生态补偿机制。结合生态公益补偿机制,加强景区环境监测。重点旅游区、景区和景点应有旅游环境监测人员,配备相关设备,以保证监测体系科学、全面发挥作用。探索建立专门的旅游环境保护第三方监测机制,并纳入旅游统计中。坚持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相统一的原则,从增加生态贡献入手,大力发展生态绿色旅游产业,实现资源和环境的整体优化提升。
3、建立绿色旅游标准化体系。建立吉林省绿色旅游标准体系,指导旅游业向绿色标准化发展。鼓励旅游景区开展绿色标准化试点。探索建立包括绿色旅游饭店、绿色旅游景区、绿色休闲农庄、绿色旅游产品在内的标准体系,全面推进旅游相关产业低碳化发展。
(二)立足绿色发展,推动两型建设。
1、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旅游发展方式。结合实施全省生态建设行动,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旅游发展方式。旅游项目和服务设施建设要避免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项目和设施选址避开湿地、河滩等生态环境脆弱地段。限制高分贝旅游活动项目,推广隔音材料。
推动绿色饭店建设,鼓励酒店、餐饮和娱乐场所使用节能灯和中央空调。积极采用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等节能减排措施,鼓励餐饮企业、酒店实施清洁生产。
鼓励旅游设施建设使用新能源环保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严格遵循 《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从事旅游活动,加强水源地保护,强化旅游项目污水管理,推动重点景区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管网,鼓励有条件的建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严禁污水未加处理直接排入河流中。
2、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依法加强对景区项目开发行为的环境影响监控,旅游项目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依据规划设计,做到天然草地、林地、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等绿色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尽量减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通过水系、绿带等构建生态廊道,实现景区绿化美化。
(三)倡导低碳旅游,推行绿色环保。
1、鼓励绿色低碳出行。践行绿色旅游消费观念,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方式,鼓励低碳出行,反对过度旅游消费和奢侈浪费,引导和教育旅游者在 “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把节能减排、勤俭节约变成自觉的消费行为;鼓励旅游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拼团、拼车出行,减少出行车辆总量。优化我省旅游公共运输方式,提高节能环保交通工具的使用比例,鼓励旅游者尽量选择公共交通、骑自行车或徒步等生态出行方式。强化旅游者流量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进一步完善旅游预约制度。
2、建立绿色消费奖励机制。探讨建立绿色消费奖惩机制,开展反对食品浪费行动,持续开展旅游餐饮光盘行动。鼓励酒店实施房间价格与水电、低值易耗品消费量挂钩,减少旅游者浪费,培养旅游者绿色消费习惯。
3、探索旅游碳足迹补偿机制。依托国家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契机,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发展低碳经济的经验,探索研究适合我省省情的旅游餐饮、旅游交通及景区等旅游相关行业的碳足迹补偿机制,将旅游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贡献进行量化,释放旅游业发展的绿色价值,为实现旅游企业的生态利益奠定基础。
(四)推进文明出行,共建和谐家园。
全面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广大游客文明旅游素质,将公共舆论与文明旅游宣传有机结合,强化文明出游意识。积极落实 《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游客不文明行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媒体 “曝光台”。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不文明出行现象进行曝光。开展旅游志愿者服务行动,创建 100 家旅游志愿者活动先进景区,招募 4000 名高素质旅游志愿者,以旅游志愿者示范,带动文明旅游发展。着力提高旅游经营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基本文化素质,全面展现我省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独特、社会文明的旅游文化风貌。发挥旅游对文化传播的载体功能,打造全国旅游文明建设示范省。
十一、突出开放合作,拓展旅游外交新平台
(一)外引内联,助力外交。
1、推进东北亚国际旅游合作。以图们江三角洲国际旅游合作区开发建设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中俄朝全方位旅游交流合作运行机制,合力推动项目建设、旅游产品开发、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旅游营销和市场监管等工作;依托大图们倡议等国际旅游合作平台,以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为契机,重点推动图们江三角洲国际旅游合作区、长白山国际旅游合作区、集安国际文化旅游合作区建设;推动实施入境免签、入区免检、购物免税等边境旅游便利化措施;积极推动长春市、延吉市等成为 72 小时过境免签城市,提高入境旅游服务水平;推动主要边境城镇纳入境外游客购物离境退税区。鼓励与周边国家共建境外离岸购物旅游区等,提升我省在东北亚区域国际旅游合作与发展进程中的影响力。到 2020 年,构建以长白山、图们江、鸭绿江为主,建设集游览观光、休闲度假、健康养生、民俗演艺、购物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东北亚边境国际旅游精品带。
2、积极开拓入境旅游市场。
依托大图们倡议 (GTI )旅游委员会、东亚区域旅游论坛(EATOF )等国际组织及国家旅游局驻外办事处等机构,加大吉林旅游在东北亚、港澳台、东南亚及欧美等境外客源市场的开发力度,提升吉林旅游在国际舞台的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发挥在国际旅游交流合作中的作用。
巩固韩国、俄罗斯、日本为主的基础客源市场,拓展港澳=台、东南亚等重点客源市场,争取欧美、非洲、大洋洲等远程客源市场。稳定运营长春至日本、韩国、泰国、香港、台湾、新加坡航线,逐步增加东南亚等国际航线。
加强针对东北亚邻国的会展、养老、运动等专项市场开发,积极开展 “跨境旅游合作区”和 “边境旅游试验区”创建工作,指导珲春、集安、长白等市县打造边境旅游目的地,推进具备条件的口岸设立旅游绿色通道,便捷证照办理,鼓励发展口岸入境免税店,力争使我省边境重点县市列入全国首批创建名单,加快全国边境旅游示范省建设步伐。大力推广中俄朝三国跨国游、日本海跨国游轮等特色旅游线路。在重点入境客源地积极建设吉林省旅游推广中心,建立和完善多语种网络营销平台。与国际航空公司合作,加强航线推广。利用国际知名品牌旅行商,推进吉林旅游国际化环境建设。完善组织境外客源地游客来吉奖励措施。积极参加和承办大型旅游交易会、品牌推介、体育赛事、旅游展览等旅游推广活动,不断扩大吉林旅游的国际影响力。
3、以边境旅游推动旅游外交。积极开展 “客源外交”,重点引导出境游客流量流向,推动建立健康有序的国际旅游市场秩序。引导出境游客前往安全、友好的国家旅游,加强与友好国家开展客源互送合作,让游客成为国家间经济合作与文化交流的使者,为国际友好合作奠定坚实的民意基础。抓住我国与其他旅游大国互办国家旅游年的契机,推动吉林省与其他国际城市的旅游对接,建立稳定的双向旅游合作关系。
(二)开放平台,多元融资。
1、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 “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规模。支持银行机构创新对旅游业服务模式,整合内部资源,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核效率。鼓励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旅游重大项目建设。
2、完善多元化旅游融资工具。允许符合规定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等融资工具进行融资,鼓励发展多样化的旅游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针对预期收益好的品牌景区,探索开展门票收入权质押,经营权抵 (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
3、发挥产业引导基金作用。完善全省旅游产业发展资金体系,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现代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科学使用旅游产业基金,保障重大旅游项目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具备吉林地方特色、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冰雪产业、避暑休闲、装备制造等旅游产业项目。
(三)激活市场,壮大主体。
1、培育现代化企业。通过改制、兼并、重组等方式,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支持各类旅游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扶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壮大,推动长白山股份、净月潭、吉林森工、长发旅投、集安旅投、珲春旅游集团等发展成为全产业链型旅游经营企业。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出适应企业需求的土地、金融等发展政策,积极培育行业领军型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
2、规范发展旅游行业协会。强化旅游协会的联合协作功能,提升行业协会自律、协调、监督、服务能力,发挥其作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以旅游产品和线路为结合点,整合行业资源,联合旅游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和国际竞争,全方位促进旅游企业间合作,构建全省旅游行业企业诚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创新协会管理,建设旅游企业联合发展的基础平台。
3、丰富市场主体类型。充分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要求,培育壮大科技型、在线型旅游企业主体,支持集团化和国际化发展。鼓励和扶持文化、科技、创意旅游企业,大力发展冰雪装备制造企业等。在旅游关联产业领域培育一批产品研发、装备制造、配套服务、赛事运营、场馆运营、技能培训、营销策划、文创定制、娱乐运营、活动创意等新型企业。做大做强以资源、资本为主的旅游企业主体,提升市场竞争力。支持乡村旅游合作社、社区旅游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合作社发展,增强旅游市场活力。
十二、坚持共建共享,实现旅游惠民新阶段
(一)全民参与,共同建设。
1、推动全民旅游创业。全面响应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号召,大力营造全民旅游创业的浓厚氛围,落实促进企业 (个人)投资发展旅游产业的扶持政策,完善旅游创业服务体系,降低旅游创业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在长春、吉林、通化、四平、长白山等产业基础好、旅游资源富集地区建设旅游产业孵化园。重点扶持农民、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等各阶层参与旅游创业。到2020 年,全省发展旅游创业企业达到 2000 家,全面助力旅游产业化、市场化,为旅游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2、鼓励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以及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技术人员到有条件的农村开展规划设计、创作创意、经营管理等乡村旅游就业创业活动。鼓励旅游专业管理公司向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输出管理,支持高等学校、旅游协会、研究会等单位和机构为乡村旅游创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挖掘和保护乡土文化,培养一批乡土文化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