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解读《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5月12日,省政府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 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6]20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和形成过程
近年来,全省社会零售品总额增长趋缓,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回落,汽车和成品油等重点商品零售额增长放缓,教育、医疗和服务消费等对居民购买力多方分流,2015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品总额6640亿元,同比增长9.2%,低于全国增长水平。
2015年11月,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提出了“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政策合力”的要求。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意见》制定工作,超良省长批示“要按国务院通知精神研究我省明年及十三五消费引领的意见和举措”。省发展改革委成立了专题组,在相关厅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结合国家和吉林省经济工作会议相关精神以及我省实际情况,起草形成了《意见》初稿,经过深入研究、多方听取意见和协调完善,形成送审稿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将其作为服务业发展攻坚的配套政策文件之一,以吉政发[2016]20号文件印发了《意见》。
《意见》突出新消费引领作用,围绕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和农村消费等领域,通过推进重点领域创新和政策支撑,改善优化消费环境,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供给和中高端供给,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积极发挥新消费的引领作用,是推动经济提质、经济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抓手,有助于实现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也是改善民生、扩大就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消费、培育新供给、新动力,既关系当前,也影响长远。《意见》从构建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创新驱动、经济转型、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系统阐述了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新动力的总体思路。概括来说,就是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体制机制创新来激发新活力,以消费环境的改善来释放新空间,以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新需求,推动消费和投资良性互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协同推进,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有效对接。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5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新消费重点领域,其余四个部分是为发挥消费引领作用提出的主要任务,分别是供给、制度、消费环境和政策保障,从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角度出发,提出了具有务实性和可操作性的74条重点任务,并落实分解至各相关部门。
第一部分为推动新消费重点领域发展。主要是体现绿色、品质和便利的趋势,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提出了6个方面消费领域:一是服务消费,包括康复医疗等健康消费、家政服务等养老消费、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消费、冰雪等旅游产品;二是信息消费,包括“三网融合”、“互联网+”行动、“吉林一号”卫星数据商业化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数字生活、数字服务等;三是绿色消费,包括绿色农业、新能源汽车等节能环保产品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建材等;四是时尚消费,包括滑雪、进口商品直营店、时尚消费品博览会、通用航空、网络购物、休闲餐厅、个性化设计、柔性制造等;五是品质消费,包括传承和振兴老字号、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在线教育、争创国家各类品牌奖项、名牌展馆等;六是农村消费,包括扩大交通通信、家具家电、家用轿车消费、促进快递下乡、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引导农村居民旅游消费等。其中涉及到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的消费,既可以弥补传统消费增长空间收窄的缺口,同时又有利于提升人力资本、增强创新驱动的基础能力。
第二部分为扩大有效供给。主要是从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市场主体、生态产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包括6个方面:一是发展绿色有机农业,提出了“健康米”(打造3-5个“吉林大米”地域品牌)、“放心肉”(打造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奶牛、梅花鹿等产业链,创建优质安全、绿色有机无公害的“吉林畜产品”品牌)、“菜篮子”(实施蔬菜标准化生产,推行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特产创建(加快建设中药材、食用菌、林蛙等种养殖和加工基地)、人参产业振兴(发展壮大抚松、集安、敦化、靖宇、延吉、长白等人参产业园区,做响“长白山人参”品牌)等工程;二是提高优势工业产品竞争能力,提出了提高汽车、医药、装备、新材料、矿泉水等生产能力和竞争力。汽车方面,主要是提高中高端轿车、SUV等适销新车型比重,发展纯电、插电式混合动力的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推进高端消防车、校车、房车、专用清雪车、冷藏车、城市环卫车等特种专用车的研发和生产;医药方向,主要是推进现代中药、道地药材及濒危稀缺药材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加快发展化学药物、生物药物、保健食品和高端医疗器械,提升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春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壮大吉林、四平、辽源、白山、梅河口、敦化等特色产业基地;装备方面,主要是大力发展高速动车组、城市轨道客车,支持卫星制造、通用飞机、无人机发展,建设满足精准农业需求的现代农业机械产业体系;新材料方面,主要是全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推动聚乳酸、石墨烯、碳纤维、硅藻土等新材料产业尽快形成高端产能;矿泉水方面,主要是根据我省矿泉水资源分布情况,规范建设靖宇国家级矿泉水保护区,统筹规划抚松、安图、辉南、敦化、临江、长白、和龙、长白山等省级矿泉水保护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建设现代矿泉水产业基地,提升长白山天然、优质矿泉水品牌;三是推动服务业重点突破,提出了壮大旅游业、提升文化产业、推进体育产业、推进数据信息产业、发展养老产业、提升妇幼保健和托幼服务水平、加快商贸流通升级。旅游业借助吉林省优势的冰雪、温泉、雾凇、民俗等资源,建设大长白山区域生态观光和休闲度假集聚区,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文化产业重点壮大文化创意、微电影、移动在线点播等文化业态,壮大长影、东北亚传媒、吉视传媒、互联网传媒等龙头企业,建设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推进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农村文化小广场等场所建设;体育产业重点推进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推动建设城市15分钟健身圈,推动足球、冰雪、山地、少数民族体育发展;数据信息产业重点促进卫星数据的应用,打造车联网、移动互联网,发展移动支付等业务;养老育婴产业重点推进民间资本进入,开展居家养老、候鸟式养老,推进婴幼儿托幼机构建设,健全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体系;商贸流通重点引进知名大型商贸企业集团,建设商业综合体和特色商业街区。四是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提出了壮大民营经济主体,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大型民营企业集聚,实施中小企业入规升级专项行动,发展“小巨人”企业;支持高校在校生和毕业生创业、返乡农民工创业、科技人员创业;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创新创业平台。五是提升生态环境供给,提出了打造良好的生态系统、保持优良的大气环境、提供健康的水源保障。加强林地清收和森林抚育,实施河湖连通工程和退耕还草还湿工程;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城市绿化;实施松花江全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六是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出了加快“五纵四射三横”高速公路网、以哈大线和珲乌线为十字轴、连接东南环线的快速铁路网、“一主多辅”机场群建设、建设综合运输体系和综合服务型物流园区、加快100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吉林”工程、加快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第三部分为加快重点领域制度创新。主要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提出相关政策和制度创新。包括4个方面:一是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提出了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提高政府购买服务比重;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保障性住房、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修订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推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二是加强新兴领域发展的制度保障,提出了建立互联网、物联网标准规范和法规条例;发展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协同攻关;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探索实行科技成果所有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推进医养结合;推进三次产业融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三是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提出了落实分类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意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建立居住证制度,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劳动就业、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证照办理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制度,允许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完善按居住地享受低保待遇的配套政策措施;继续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四是改善居民消费预期,提出了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实施促进就业行动计划,加强就业服务;健全企业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时建立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和市(州)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开展农民职业培训,做响 “吉林大姐 ”家政服务、“吉林巧姐”手工制作、“吉林网姐 ”电子商务品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资源均等化;推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困难学生实施免除普通高中教育学杂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降低医疗费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开展远程医疗;推动医药分开,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新机制;免费提供12类45项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服务,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降低居民住房支出,支持房地产向租售并举转型;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可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租房居住;降低购房成本和门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积极支持进城农民等新市民的住房消费需求。
第四部分为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主要是完善满足消费的基础设施网络,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居民放心消费。包括7个方面:一是加强品牌建设,提出了加快产品和品牌升级换代、优化名牌评选和著名商标评定,增加名牌商品奖励金额,支持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矿泉水、旅游等品牌建设。支持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识认证。二是提高标准化水平,提出了制定和完善农产品、食品、药品、养老、生物技术、智能制造、节能环保等相关领域技术标准、推进企业开展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向社会亮标;加强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能力建设。三是完善质量监管体系,提出了在食品药品、儿童用品、日用品等领域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围绕重点消费产品,推进落实“双随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健全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立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强制召回机制。四是改善市场信用环境,提出了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推行明码标价、明码实价。五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出了加快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地方立法进程;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开展 “红盾网剑 ”行动;引导大中型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建立 “先行赔付 ”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组织好消费警示提示发布工作;宣传新消费理念,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六是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提出了发展乡镇物流,整合县级货运枢纽和乡镇客运站,构建城乡配送中心,引导大型物流企业在梅河口、公主岭、珲春、双辽、扶余、大安、抚松等节点城市和重点镇建设大宗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加快推进供销社改革,创新农业服务,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改善农村消费条件,鼓励欧亚等大型零售企业发展县域连锁店或商贸中心,支持电商进农村,深化与阿里巴巴等知名电商合作,发展电商村镇,加快 “村淘 ”项目建设,构建农村双向流通网络,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兴办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医疗机构等服务场所,建设区域性和田头、村头产地市场,扩大农产品销售;加快示范城镇建设,积极培育特色小城镇。七是培育国际消费市场,提出了扩大吉林国际影响力,提升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交易)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国际展会水平,积极培育新的品牌展会;扩大电影、旅游、动漫、冰雪等主题活动的国际影响力;促进出口基地转型升级,鼓励汽车及零部件、轨道客车装备制造等国家级外贸基地创新发展,提升外贸基地公共服务能力;适度扩大先进技术装备和日用消费品进口;发展以跨境电子商务为主的新型贸易模式,对全省跨境电子商务进行科学统筹规划,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 “电子口岸 ”功能,推进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和中俄(珲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 “长满欧 ”铁路的运营,设计开通更多 “经长飞 ”的国际、国内航线;积极向国家争取在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积极争取长春市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
第五部分为优化政策支持体系。主要是加强政策协调,适度调整相关政策。包括6个方面。一是强化财税支持政策,提出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对发展电子商务进社区和各地商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促销行动给予支持;对大型商贸企业发展社会化连锁配送给予支持;对新增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限额以上统计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落实好国家消费税政策;落实好国家先进技术、设备和相关消费品进出口税收政策;落实好国家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相关优惠税收政策;落实好国家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国家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和行邮税政策;完善促进能源节约、环境保护、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健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市场应用机制。二是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出了建设国家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金融机构拓宽对服务业企业贷款抵(质)押品的种类和范围;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扩大保险范围。三是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出了优化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结构,支持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支持适应新消费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平台建设;支持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建设;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融资支持基金,以股权、债权等形式,对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的PPP项目进行投资;实施PPP项目以奖代补制度。四是完善土地政策,提出了优化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保障新消费新投资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创意产业、家政养老等服务业。五是创新人才政策,提出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量,积极引进企业急需紧缺的高精尖技术领军人物、科研团队和应用型人才;建设留学人才创业园,鼓励外国专家、海外高端技术人才和团队、域外院士、“千人计划 ”专家、知名企业家来我省创办科技型企业;通过完善永久居留权、探索放宽国籍管理、创造宽松便利条件等措施加大对国际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推进党政人才等6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六是健全环境政策体系,提出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体系, 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动制(修)定吉林省节约能源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机制。
为更好地推进新消费引领作用,《意见》提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明确任务、落实分工、加强协调,推动系统清理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消费新投资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督查和考评。省发展改革委已将《意见》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各处室将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各项任务,提出明确举措。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推进落实《意见》,让《意见》真正地落地,并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意见》进展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