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信息检索:
吉林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地方政策 > > 内容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1 11:35:54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经济局(工信局)、财政局,中省直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重点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精准支持我省工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高产业层级,提升吉林制造在全国的地位。依据《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企〔2014〕335号),现将申报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二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一)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

  重点支持五类项目。一是新兴产业类。重点支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与航天装备、机器人与智能装备、农机装备、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八大领域骨干企业的重点项目。二是工业强基类。重点支持提升我省支柱优势产业基础能力的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重点项目。三是智能制造应用类。重点支持我省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工艺优化、过程控制、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数字化车间与智能工厂应用项目。四是绿色发展类。重点支持提升工业能效水平、工业污染防治、循环经济、工业低碳发展等领域的重点项目;五是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类。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项目。

  (二)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

  1.对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的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

  2.对省政府专题会议确定支持的长春长东北生物化工产业园区内企业的重点项目给予支持;

  3.对省政府确定支持的锂电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以及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必须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落实。

  (三)其它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2。

  三、支持方式

  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补助等支持方式。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信息系统(http://www.goaw.com.cn/)重点产业模块,网上注册通过后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申报。

  (一)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类项目

  1.开展项目预申报工作。各地区工信主管部门、中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驻吉省级机构)按照通知要求于6月20日前组织企业完成网上填报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4),6月20日24时关闭网络系统。

  2.省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对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会同厅内相关处室依据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进行审查,在征求各地、中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驻吉省级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上报材料项目名单,6月30日前将确定的项目名单通知各地区和中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驻吉省级机构)。

  3.列入项目名单的企业单位于7月7日前进行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7月7日24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驻吉省级机构)对本辖区、本单位内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和实地核查,确保项目真实可行后进行网络和纸质推荐,7月11日24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驻吉省级机构)须在7月13日前将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纸质材料报送省工信厅,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财政厅。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电子邮箱:gxtghtzc@163.com。

  (二)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项目

  7月7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7月7日24时网络申报系统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驻吉省级机构)对本辖区、本单位内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和实地核查,确保项目真实可行后进行网络和纸质推荐,7月11日24时网络推荐关闭。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中省直单位(中央企业驻吉省级机构)须在7月13日前将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纸质材料报送省工信厅(其中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信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财政厅。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电子邮箱:gxtghtzc@163.com。

  五、项目审查及评审程序

  省工信厅、财政厅对正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需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对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清单,并在省工信厅、财政厅网站分别进行公示(具体的公示时间另行通知)。根据公示反馈结果及核查情况,形成资金项目拟安排计划,经省政府审定后,下达项目资金投资计划。

  六、相关要求

  (一)严控申报项目数量,确保项目质量。鉴于第二批资金额度较少,重点任务工作较多,请各地严格控制申报项目数量,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省工信厅、财政厅将对重大项目重点考虑,集中支持。各地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须实地考察企业后择优上报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因网络系统技术原因导致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材料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二)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上报项目不予受理。

  (四)加强绩效管理。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已被列入省级引导资金绩效管理,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须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见附件3并附在申报材料后面)。各地工信局(经济局)和中省直企业要按照省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lcztqyxxw.gov.cn/

  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孙一明 0431-88904373

  陈晓涛 0431-88904525

  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 张 利 0431-88550565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0431528

  附件:1.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项目申

  报要求

  2.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项目申报要求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申报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6年6月12日

附件:文件附件.doc

上一篇:吉林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化大型沼气及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建设项目公示
下一篇: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银行账号:1100 1042 4000 5300 6848

联系电话:010-65067990  65067996

图文传真:010-65067996

单位信箱:vip@chinagd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