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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吉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2016年度工作目标进度的公示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1 11:32:36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精神,按照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完成时限上只能如期,乐见提前不得退后”的工作要求,2016年度我省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时限调整为力争8月底全部完成。全年共压减粗钢产能108万吨,其中,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拆除1座70吨康斯迪电炉水系统、电力系统、燃气系统,封存冶炼装置,化解产能60万吨;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拆除2座30吨电炉、1座30吨LF精炼炉动力装置,拆除冶炼生产装置原地封存。拆除的冶炼装置不再恢复生产,不得异地转移安装,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附件:通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电炉动力装置拆除方案

        吉林省长龙钢铁有限公司淘汰落后产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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